三明市
截止日期:2018.8.20
序号
取消的证明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1
注销银行账户证明
办理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注销登记的需要
2
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设立养老机构许可需要
3
消防备案凭证
4
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证明
5
骨灰异地流动证明
领取骨灰、安葬需要
6
户籍证明
评定低保需要
7
婚姻状况证明
8
土地承包经营证明
9
慈善组织准予登记或予以认定的证明材料
慈善信托文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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