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实施办法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1-09-10 19:42

  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联合印发《三明市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推动落实养老服务用房与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新建住宅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分析研究,做好新建住宅养老服务用房的用地、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和使用管理工作。同时明确,新建住宅区应按照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须独立设置或结合裙房集中设置,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至少有50%建筑面积布置于地面一层并配置大于15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办法》还就养老服务用房产权登记、产权移交、配套建设费标准及监督管理等作出了一系列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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