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来源:市民政局 时间:2023-05-09 11:11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41106)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41658)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政府采购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民政干部培训,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政专题调研和宣传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联系电话:0598-8259453)

  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资金预算决算。拟订并监督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指导、监督中央和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按规定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专项建设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79631)

  承担市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会组织的活动,查处违法社会组织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对外可称三明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五)社会救助科(联系电话:0598-8261760)

  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标准。组织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指导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承办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日常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六)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联系电话:0598-8245008)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承办涉港、澳、台、侨、外国人婚姻登记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办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的调整、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七)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联系电话:0598-8237936)

  研究拟订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组织实施养老机构责任险,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八)儿童福利科(联系电话:0598-8223624)

  拟订我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护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九)慈善事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598-8241659)

  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及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信托备案、慈善信息公开和共享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本市慈善工作的教育、培训及交流合作,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和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市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联系市慈善总会。

  (十)老区工作科(联系电话:0598-8241975)

  负责老区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办理革命遗址维护、老区认定和来信来访等老区事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的优待管理工作。拟订促进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老区发展和扶建情况统计分析。承担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下属机构

  (一)三明市城乡低保工作站(联系电话:0598-8240048)

  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实施,低保对象的管理,临时救助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跨县(市、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和服务工作,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及低收入家庭信息库,指导各县(市、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二)三明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中心(联系电话:0598-8225479)

  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相关具体工作。

  (三)三明市救助站(联系电话:0598-8399351)

  负责救助流入我市生活无着、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正在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承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承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无处安身的妇女儿童的临时救助工作。

  (四)三明市社会福利院(联系电话:0598-8337502)

  负责接收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依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抚养人的孤老、孤儿以及弃婴并承担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和转介服务工作。

  (五)三明市康复疗养院(联系电话:0598-7991356)

  负责接收和治疗城镇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抚养人的精神病患者和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及家庭无力看管的自费精神病患者。

  (六)三明市殡葬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8334472)

  负责推行现代殡仪服务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三明市辖区骨灰流向管理;负责三明市辖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整容、防腐、告别和丧葬用品服务以及市区骨灰安葬、公墓建设管理工作。

  (七)三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联系电话:0598-8221294)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

  (八)三明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8211066)

  协助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开展全市婚姻登记调查、统计工作,加强婚庆新风宣传,指导协调婚姻家庭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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