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市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负责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日常工作和城乡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等。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查看详情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41106)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41658)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政府采购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民政干部培训,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政专题调研和宣传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联系电话:0598-8259453)
  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及... 查看详情
领导分工

  (一)邓秀广(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二)江长明(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负责规划财务、民政统计、养老服务、招商引资、慈善事业促进工作。分管市康复疗养院。
  (三)刘其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利彩票、行政服务分中心窗口工作。分管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殡葬服务中心、市婚姻登记中心。
  (四)杨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党建(含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干部人事、信息政研、机关事务、机关效能、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工作。
  (五)余世科(二级调研员):负责收养登记、社会福利、儿童福利、困境儿童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含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关工会、挂包村居工作。分管市社会福利院。
  (六)周学斌(四级调研员):负责社工(含志愿者服务)、老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精准扶贫、临时救助、流浪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工... 查看详情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三明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86幢5、6楼
  联系电话:0598-824165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