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9-0200-2020-00015
  • 备注/文号: 明民〔2020〕3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4-21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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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0-04-21 19:53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民童〔2020〕24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水平,决定从4月20日至10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服务对象,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等基本信息,精准掌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关爱服务机构的编制、人员、设施、设备、服务提供等情况,推进解决目前我市儿童福利信息管理中存在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量与乡镇(街道)、村(居)不匹配,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入有误差等问题,适应民政部全面推广应用“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需要,为细化完善关爱服务政策措施、补足关爱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系统支撑,切实提高精准关爱服务水平和工作实效。

二、排查对象

(一)农村留守儿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务工时限,各地可按连续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把握。外出原则上以离开本县行政区域进行界定。

(二)困境儿童:一是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的儿童;二是残疾儿童,主要是有残疾证的儿童;三是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儿童,主要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因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三明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民〔2019〕102)文件规定进行认定。

(三)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助医、助学政策受益群体是指享受民政部“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的群体,不包括地方自行设立的助医、助学项目的受益人员。

(四)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是指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

(五)农村留守妇女:丈夫连续外出务工、经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农村居住生活,不满六十周岁的妇女。外出原则上以离开本县行政区域进行界定。

(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以及没有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但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或其他相关机构。

(七)儿童福利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

(八)儿童督导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人员。

(九)儿童主任:村(居)民委员会中负责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25日前)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抓好落实。

(二)数据整理录入阶段(2020年5月15日前)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信息录入工作务必在5月1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对照行政区划乡镇(街道)和村(居)数量,配齐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并及时在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齐、录全相关信息,确保各项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三)信息精准化提升阶段(2020年8月25日前)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面开展精准摸底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排查对象认定要求,逐户排查、逐项比对,务必确保信息全面、精准;培训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依托“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排查对象信息台账;对暂无条件建立信息台账的村(居),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协调乡镇(街道)建立信息台账。同时,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对本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软硬件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台账。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0月上旬前)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组织力量,按照“属地负责、分级抽查”的原则,对各地摸底排查信息以及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乡镇(街道)采集录入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核实,9月5日前完成。市民政局将于9月上旬对不少于50%的县(市、区)数据信息进行抽查核实。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和信息中心、省民政厅将采取电话抽查、工作调研、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核实。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专项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按照部署要求,扎实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督促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面细致开展摸底排查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情况,统筹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科学安排序时进度,优先完成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信息完善工作。市民政局将在每月月底调取系统录入数据。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量与系统行政区划信息中乡镇(街道)、村(居)数量不匹配的,要提供书面说明,并于5月11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统一汇总上报省民政厅。从5月开始,市民政局实施每月通报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数据录入的,将通报限时整改。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既定时间完成摸底排查任务。对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四)精准采集数据。各地要按照数据指标口径,认真做好数据采集汇总工作。要确保系统中录入的信息台账与纸质台账、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做到动态更新、不漏一人,精准掌握各类服务对象基本情况,为分类开展关爱服务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

(五)加强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督促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儿童福利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对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五、有关事项

(一)2020年6月1日起,“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并启用新的系统域名(http://etfl.mca.gov.cn)。届时,现有各类儿童福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人员、机构和业务办理等信息将全部迁移到新的系统中。相关培训工作将根据民政部安排,分批次、分阶段开展。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务必于4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行政区划代码调整表格(见附件1)报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若发现系统内行政区划代码跟本地实际行政区划代码不一致的,请与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联系(联系电话:8223624 )。市民政局将统一汇总新增或变更的行政区划代码,报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汇总。

(三)各地在组织录入困境儿童数据时,只需录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监护不当儿童信息,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信息不需要录入。家庭贫困儿童中的低保家庭儿童和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儿童信息以民政统计台账为准;残疾儿童信息以“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库”为准。各地儿童福利工作部门每半年至少和同级残联、规划统计及社会救助部门共享一次信息数据。

 

附件:1.行政区划代码调整表格

2.信息系统登录网址和技术支持

 

 

三明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

 

行政区划代码调整表格

 

表1  新增行政区划代码汇总表

         

省名称

省区划

市名称

市区划

县名称

县区划

乡名称

乡区划

村名称

村区划

 

 

 

 

 

 

 

 

 

 

 

 

 

 

 

 

 

 

 

 

 

表2  变更行政区划代码汇总表

系统区划

变更区划

省名称

省区划

市名称

市区划

县名称

县区划

乡名称

乡区划

村名称

村区划

省名称

省区划

市名称

市区划

县名称

县区划

乡名称

乡区划

村名称

村区划

 

 

 

 

 

 

 

 

 

 

 

 

 

 

 

 

 

 

 

 

 

 

 

 

 

 

 

 

 

 

 

 

 

 

 

 

 

 

 

 

说明:鉴于地方行政区划代码调整较为频繁,市民政局将统一汇总后集中报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系统未进行调整之前,行政区划有变化的,先在系统中其他类别下录入。系统区划代码进行统一调整后,系统中其他类别下的数据需由县级业务人员按照新的行政区划代码进行归属调整。

 

 

附件2

 

信息系统登录网址和技术支持

 

    系统名称:“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登录网址:http://etfl.mca.gov.cn(etf1是儿童福利首字母,困境儿童只录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不当儿童)

系统运维公司: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

系统运维人员:闫红丽18810358220,牛犇19931195070

QQ运维群:794748624

 

系统名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登录网址:http://59.252.100.117(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系统运维公司:北京方位捷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热线:010-63691357

 

福建“三留守”系统技术支持QQ群:733200085

福建“三留守”系统二群:47847528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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