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9-0200-2022-00020
  • 备注/文号: 明民〔2022〕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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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全市婚俗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2-03-30 18:45
 县(民政局:

将我局《推进全市婚俗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试点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三明市民政局

2022330

 


推进全市婚俗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将三明市等单位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闽民事〔2021〕111号)和市文明委《三明市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明文明委〔2022〕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取向,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和陈规陋习,在全市逐步形成节俭办婚、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宣传部、文明办、法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协同作用,要保护和弘扬传统婚俗文化精髓,又要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婚俗创新,做到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尊重地婚俗文化的多样性,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薄养厚葬等旧俗陋习,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正面倡导为主,加强教育宣传及激励,通过典型带动不断争取群众主动参与,逐步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移风易俗、婚俗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依法依规。移风易俗、婚俗改革是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破除旧俗陋习、遏制浪费的一项社会工程,社会关注度高,参与部门多,涉及面广,各级各类政策措施及村规民约的制定,必须符合我国宪法及法律。

(三)坚持因地制宜。移风易俗、婚俗改革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相适应,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把握不同地方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挖掘和保护优秀婚俗礼仪文化,鼓励将具有浓厚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优秀婚俗列入非遗保护名录。

主要任务

)健全两大自治组织一是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建制村(居)为单位,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结合当地的优良乡风民俗,制定当地喜庆活动的指导标准。推动实现红白喜事统一场地、统一规格办理,同时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村民文化活动中心等集体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等不文明行为。二是健全媒人(红娘)自律组织。提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媒人(红娘)自律组织,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座谈会,向其宣传婚事新办、简办新规等知识,教育引导媒人(红娘)自觉参与抵制天价彩礼,控制婚姻介绍费媒人钱)上限。对参与买卖婚姻、骗婚骗财、教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举办婚礼的媒人(红娘),依法依规开展严厉打击。

(二)倡导三项婚俗改革一是倡导喜事新办。试点打造户外集体婚礼公益基地,开辟专门场所建设婚姻纪念林,为参加集体婚礼、不要彩礼的新人免费提供服务。推广体现优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组织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现代时尚、文明新颖的集体婚礼。引导新人树立“重领证、轻婚宴”新时代婚嫁观念,持续美化颁证场所,建立特邀颁证制度,邀请先进个人、家庭模范为新人颁证,鼓励亲友见证,增强仪式感二是倡导新事简办。提倡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简化婚礼流程减少婚礼现场送高额嫁妆、现场给大额红包等炫富攀比活动,大力提倡旅婚、素婚等文明简洁婚礼形式。在各级开展“文明家庭”、“移风易俗好青年”等表彰评比活动时,重点向不要彩礼、少要彩礼的家庭和青年倾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奖励不要彩礼的新人。三是倡导婚事办。着力倡导各县(市、区)开展内容多样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队伍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离婚疏导服务,提升婚姻家庭责任感,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婚姻幸福,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三)落实三项婚俗新规。一是落实婚庆新规。倡导自觉抵制天价彩礼,引导婚嫁双方逐步降低彩礼数额,少要或不要彩礼,提倡举办中式婚礼,不请婚庆公司,不搭建彩棚。明确用车数量上限,减少使用和租用豪车等现象,不举办村规民约以外的活动。二是落实宴请新规。倡导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控制宴请桌数、烟酒单价、菜品数量、份量标准。鼓励上本地菜、用本地酒,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三是落实随礼新规。倡导礼金标准由“红白理事会”制定,就低不就高,不搞攀比,礼单不得张榜上墙。各县(市、区)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出台婚丧喜庆移风易俗相关章程,要明确婚丧喜庆活动办事程序、迎亲(送葬)车辆、治丧天数、人情礼金、媒婆费用、酒宴标准等,形成有人管事、按章理事的良性机制。

)培育文明婚俗文化。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婚育新风宣传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姻文化墙、婚姻文化展厅或者婚俗文化基地等方式,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加强家风家教建设,强化上孝父母、下爱子女、夫妻互敬等道德观念。配合宣传等部门,做好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宣传和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通过发挥基础组织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实施步骤

(一)试点探索阶段(2022年4月—12月)。结合《三明市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当前农村地区 “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三个重点问题突出42个乡镇(街道)列为试点乡镇(名单详见附件,在整治的基础上,摸索改革经验,逐步辐射影响周边。各县(市、区)民政局每季度将改革试点任务情况汇总报送至三明市民政局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1月—12月)。县(市、区)民政局对照改革试点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加强与当地宣传部、文明办、法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配合,结合三明市乡村振兴政策实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合力推动婚俗改革。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月—8月)总结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特色亮点。进一步完善移风易俗、婚俗改革工作制度体系,探索形成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民政局要成立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把婚俗改革列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明城市(镇、村)创建的重要指标。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动员和工作部署细化试点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反馈到位。

(二)推动示范引领。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倡导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和全体党员,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要发动名人、乡贤主动参与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移风易俗、婚俗改革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选树各类典型,打造婚俗改革“三明样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扩大社会参与。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实时跟进试点任务落实进度,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措施任务得到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共用促进的工作格局。

联系人:肖世龙,电话:0598-8245008

 

附件:全市试点乡镇(街道)名单

 

附件    

全市试点乡镇(街道)名单

序号

县(市、区)

高价彩礼

大操大办

薄养厚葬

1

三元区

中村乡

陈大镇

洋溪镇

2

沙县区

湖源乡

虬江街道、富口镇

高桥镇、大洛镇

3

永安市

槐南镇、青水乡

洪田镇、燕南街道

洪田镇

4

明溪县

夏坊乡

胡坊镇

枫溪乡

5

清流县

长校镇、里田乡

嵩口镇

灵地镇

6

宁化县

安远镇、中沙乡

翠江镇、城郊镇

翠江镇、城南镇

7

建宁县

伊家乡

里心镇

均口镇

8

泰宁县

大龙乡

朱口镇

下渠镇

9

将乐县

安仁乡

白莲镇

万全乡

10

尤溪县

新阳镇、管前镇

西滨镇、洋中镇

中仙镇、台溪乡

11

大田县

广平镇、建设镇

文江镇

文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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