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9-0200-2022-00065
- 备注/文号: 明民〔2022〕10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民养老明电〔2022〕18号)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度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一)评定标准。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标准分别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暂行办法》(闽民福〔2017〕66号)和《福建省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DB35/T1955-2020)执行。
(二)评定程序。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评定程序和办法按照《福建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闽民规〔2022〕11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二、评定实施
(一)评定时间。2022年12月下旬至2023年1月上旬(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二)评定机构。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等级评定委员会具体实施。采取实地抽查和书面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赴各地开展养老服务等级评定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民政局应参照成立本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三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
(三)评定要求。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和《办法》,从严开展,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明确的自动终止评定条款,凡发现该参评机构存在自动终止条款相关问题,该机构的评定工作自动终止。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初评,原则上从符合条件的三星级设施中向市民政局推荐申报。原四星级有效期满的养老服务设施,需在期满当年重新申请等级评定,有效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原评定等级自动失效。
三、工作要求
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主体要把等级评定作为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等级评定自评工作。评定委员会、评定机构不得向参评机构(设施)收取评定费用,不得接受宴请、礼品。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把关申报对象,并在12月25日前完成三星级等级自评审核工作,并将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的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申请报告)邮寄至三明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smylfw@163.com,联系人:张开辟,电话(传真):8237936,邮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86幢503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附件:1.三明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
2.三明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
3.2022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申报表
三明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
三明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
申报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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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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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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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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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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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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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性质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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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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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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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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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或组织机构代码(9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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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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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老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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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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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等级 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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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机构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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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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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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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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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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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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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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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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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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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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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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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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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
应包含机构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管理流程、工作人员情况、组织机构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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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或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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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评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及食品安全等事故? □否 □是,如选择此项,请简述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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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机构自评的情况,现申请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级为:___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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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声明:我机构确认以上提供的信息(包括提供的申报资料、佐证材料)均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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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该机构参加养老机构等级级别为 级的评定。 ¨□不同意推荐该机构参加养老机构等级级别为 级的评定,理由如下: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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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民政部门推荐意见: ¨□同意该机构参加养老机构等级级别为 级的评定。 ¨□不同意该机构参加养老机构等级级别为 级的评定,理由如下: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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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小组现场考核拟评定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负责人签字: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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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对评定小组拟评定结果审核意见: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负责人签字: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中机构类型是指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运营性质是指民营、公建民营。2.此表由养老机构填写,填写完毕后交与当地民政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汇总上报。3.此表民政部门需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方才有效。4.此表需上传电子版扫描件和原件。
附件2
三明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
(参考版)
我机构认真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要求,对标《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37276-2018)X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自评,情况如下。
一、机构基本情况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历史沿革、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床位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信息情况、组织机构和所获荣誉、奖项等)
二、机构运营管理特点
三、机构自评情况
(依据评定细则二级指标内容逐项评分,简要说明评分依据,汇总得分情况,找出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申报等级。)
(一)机构环境(总分120分,自评XX分)
(二)设施设备(总分130分,自评XX分)
(三)运营管理(总分150分,自评XX分)
(四)机构服务(总分600分,自评XX分)
自评总分共计XX分,达到X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标线,特申请评定X星级养老机构,自评得分表附后。
养老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度三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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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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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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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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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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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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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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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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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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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含护理)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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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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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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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民政局意见 |
审核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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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意见 |
审核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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