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9-05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明民〔2025〕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围绕《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和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成效
一是强化行政政务服务。坚持“依法、优质、高效”工作要求,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连续11次获评“示范窗口”。落实“无证明城市”要求,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证明事项清单31项,并重新发布办事指南。提升流程能级,“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100%,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比率达100%。47项审批事项,法定时限减少至现在的47日承诺时限,时限压缩率达95.4%,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年度共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71件,服务群众近2000人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政务服务达到零失误、零投诉、零差错“三零”目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登记合格率均达100%。
二是推进政务数据生成。夯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加强电子证照生成共享,加强政务数据接口申请审核,生成社会组织电子证书104件次,做好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应用30件次,现有历史数据接入信息732599条,数据汇聚信息423961条。推进“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9个社会组织事项,改造成可供群众填写、打印表单和数据回填模式。提升“e政务”功能,梳理入驻应用事项7个。做好福建省金社二期综合信息平台维护工作,社会组织成立375家均已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系统信息应录已录率和赋码率达100%。
三是深化社会信用建设。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政性约束,提升信用服务市场整体公信力和服务质量。严把社会组织负责人征信,累计征信审查205人次,甄别4人次,联合奖惩案例报送4条。继续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上网公开,规范信息公示标准,推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28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0条,行政处罚信息8条。
(二)开展法治创建,提升法治环境
一是实施开展“八五”普法。结合“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和目标,制定下发2024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红色领航、生态领向、产业领跑、改革领先,促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普法氛围,重点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教育,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5月,以“民法典宣传月”法治文艺演出和法治游园活动为契机,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组织民政“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民法典宣传,依托各类新媒体、户外LED屏、通过短信普发宣传、利用“两微一端”、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和视频短片,让民法典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落地生根,推动民政领导干部职工起到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先锋带头作用。6月,联合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等20个部门单位在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举办“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 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通过现场解疑释惑、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介绍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儿童关爱政策法规,推广普及儿童关爱保护的基本知识。
三是主动回应信访诉求。按照“谁接访、谁负责”、“谁引起、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直面群众诉求,积极回应信访系统、e三明信访平台的咨询件,依法依规做好信访诉求,信访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未出现越级上访等事件,切实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年度内,我局收到信访件110件,其中12345平台104件,省信访平台5件,民政部信访系统1件,信访有效回复率100%。
(三)开展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明确市民政局为行政执法主体,并落实好相关职责,依据《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表》、民政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市民政局三定方案等信息资料填报,进行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民政局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撤销原三明市民政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职责回归机关。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管理。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准确使用文明执法用语,树立部门行政执法形象。落实推动“闽执法”平台应用,积极使用电子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执法人员系统应用培训,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系统技术人员,上报专班。指导各县(市、区)使用闽执法系统录入真实案件,规范行政处罚流程。截至目前,系统初步可以使用,开展行政检查19次,行政处罚3次。开展民政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查一次”,主动同联合单位沟通协调,按时定制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沟通检查中存在问题,加强系统运用使用,“综合查一次”检查市本级已按时完成。
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调转情况,收回上缴行政执法证4本,截至目前我局持证行政执法人员40名。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相关工作,加强系统操作使用人员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年度行政执法考试,市本级参加并通过综合类行政执法考试1名。开展民政专业类执法考试,全市共通过76名。做好执法证申领申报,市本级已按期按要求申报4名。
(四)规范部门权力,依法履行职能
一是编制更新部门权责清单。以2023年底公布的本单位权责清单为基础,对照《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机构改革批复文件,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依法明确市民政局权责事项共12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行政确认5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行政权力33项和其他权责事项34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在相关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公开征求意见、部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落实《三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清理的内容、范围、重点和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2023年以前涉及市场主体其他政策措施文件12份,均保留。2024年共审查各类文件70件,涉及市场主体其他政策措施文件2份,均已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入库梳理,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确保入库文件全面、准确、有效,6月底完成对本地区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入库文件的全面梳理报送。5月,开展涉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11月,开展并完成涉及国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三是持续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发《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严格文明执法,依法规范运营行为。组织检查人员“双随机”执法检查的业务培训,明确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安排和督促双随机按计划时间开展检查,运用“一录多推”,加强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使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全覆盖”“底数清”,列入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单位306家,执法人员名录库40名,明确随机抽查19家次,年度按计划圆满完成19家次检查,检查数据纳入闽执法系统管理,加强检查中存在问题跟踪服务和管理。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对政策不够了解,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执法人员运用行政执法系统需进一步规范。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多次研究解决闽执法平台建设和执法人员配置等实际问题,做好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持续落细落实、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实行法治工作量化、细化管理,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法律学习清单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严格科学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继续执行《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完善《三明市民政局内部控制手册》,新增并更新《预算管理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律顾问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审查行政合同,参与涉法事务谈判、协调30余件次,参加有关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发挥了重要法律把关作用。三是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相关文件,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确保民政干部尽职免责,让干部有担当放心干,今年来,未存在相关认定情况。
(三)深化法治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特别是抓“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市级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学习清单,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年度内组织法律法规学习9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强化对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干部职工100%完成年度60个学时任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工作深入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是法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局参与、人人有责、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好民政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紧紧扭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方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进一步完善民政法治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运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规范权力清单调整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柔性执法。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便民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聚焦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慈善活动和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闽执法系统行政执法实操,加强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解读,规范实施双随机检查和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继续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民政法治工作者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泛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形成党员干部法律至上的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做到人尽皆知。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三明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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