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9-05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 明民〔2026〕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2-06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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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6号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6-02-06 15:41

市委、市政府: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1.深化政务服务。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改革,涉及结婚落户“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其中社会救助“一件事”办件2300件,结婚落户“一件事”方面,正式办件48件,个人身后“一件事”方面,正式办件21件。实施“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民政部门涉及19项,涉及事项在系统中均运行良好。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247件,服务群众近3000人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政务服务达到零失误、零投诉、零差错“三零”目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登记合格率均达100%。

  2.加强数据生成。持续夯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做好电子证照生成共享,落实政务数据接口申请审核,生成社会组织电子证书92件次。维护福建省金社二期综合信息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300家次,系统信息应录已录率和赋码率达100%。

  3.强化信用建设。严把社会组织负责人征信,依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累计征信审查267人次,甄别和联合奖惩1人次。规范签订信用承诺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共247份。继续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上网公开,规范信息公示标准,推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21条次。

  (二)深入开展法治创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深入落实“八五”普法。结合“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和目标,制定下发2025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依托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引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等,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多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婚姻登记条例》等年度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升法治思维。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全市各部门开展的各类普法活动,将普法融入民政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教育活动,深化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增强公民自觉抵制邪教并与之斗争的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多形式互动活动来普及宪法、民法典。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等与民政业务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载体、“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加强日常普法,积极营造良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

  3.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按照“谁接访、谁负责”、“谁引起、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民政政策法规、重大项目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直面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信访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切实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年度内,我局收到并办结信访件89件,其中12345平台83件,满意率100%。

  (三)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提升执法公信力

  1.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依据《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由市司法局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2.做好动态调整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落实《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动态调整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和制定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民政厅“四张清单”内容,完善相关条款(18项不予处罚事项,55项从轻处罚事项,25项减轻处罚事项),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加强系统操作使用人员培训,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调转退休等情况,做好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截至目前我局持证行政执法人员38名。

   (四)严格规范部门权力,依法履行核心职能

  1.开展部门专项整治。着力抓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公益慈善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养老服务领域,围绕“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消防安全监管”四方面排查发现问题7022个,已整改6895个。社会救助领域,联动医保、残联、人社等多部门开展困难群体监测排查,累计比对预警数据1.92万条,新增低保对象3725人,动态退出不符合条件人员4265人。殡葬服务领域,深入开展殡仪馆收费及非法占地殡葬设施专项整治,直接为群众减负超600万元;对266个需处置的殡葬设施采取补办手续、恢复原状、封闭管理等方式处置,已全部处置完成,累计排查发现问题280条,完成整改279条。公益慈善领域,对全市39家慈善组织和116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问题摸排,通过现场核查、联合下沉督查、专项审计、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共摸排发现整改问题681个,整改率100%。

  2.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公开征求意见、部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合法性审核并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年度内公平竞争审查1件次。

  3.持续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发《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严格文明执法,依法规范受查单位运营行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事项业务培训,检查事项均使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做好全程电子化检查。健全完善统一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全覆盖”“底数清”,对象名录库单位306家,执法人员库38名,年度完成社会组织抽查19家次,存在问题由业务科室跟进整改。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开展民政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1次,检查企业1家,共有效减少检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发现违法行为0起,属于相关联合检查部门职责的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据检查内容和法律依据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以更好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在针对不同民政服务对象,如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精准普法措施需更加丰富。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运用行政执法系统平台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制。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局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做到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做好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持续落细落实、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上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上传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依法行政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继续执行《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法律顾问续聘,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各类事务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年度内,法律顾问审查、修改、撰写各类法律文书5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提供坚实法律支撑。三是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相关文件,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确保民政干部尽职免责,让干部有担当放心干,今年来,未存在相关认定情况。

  (三)抓实法治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特点,强化对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年度内局党组中心组组织法律法规学习10次,干部职工100%完成年度60个学时任务,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持续强化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全局参与、人人有责、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好民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方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效能。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调整,落实规范权力清单调整程序。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法全面履行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各项职能,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规范实施双随机检查和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聚焦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慈善活动和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重点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系统实操,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解读,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加大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公共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对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做到人尽皆知。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三明市民政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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