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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公开办《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的通知》要求,由三明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www.smmzj.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8241658。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一)全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
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意见和制度,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在原来的基础上从新修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关依法行政过程中的重要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协调,确保按时、保质、依法处理。工作中,坚持把信息公开列入常态工作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明确局机关从发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步骤,加强审核,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决不随意公开;及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文备案。同时,加强与各县(市、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的联系和指导,将信息工作列入全市民政系统绩效考评内容。
(二)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3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对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在三明市民政局网站更新和发布市民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最新的市民政局政策法规、规章、可公开的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等关系个人切身利益和与公众密切关心的信息。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
一是大力推进网站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对网站进行了一次力度较大的改版和建设。新版网站不仅丰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而且增加了宣传栏目,分为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民政动态等25个板块。目前,网站已成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二是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事项、依据的公开力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方便了行政相对人的事项办理。三是广泛利用其他渠道和形式推进信息公开。除了我局网站外,同时及时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到市政府网站,我局还充分利用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三明市民政信息网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内容包括民政局概况、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网上办事、人事信息等。通过不断的更新,共计公开政府信息421 条,其中工作动态319条,规范性文件 102条(依申请公开11条)、政务公开13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依申请(口头申请)公开11件,均即时供申请人复印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收费。
五、其他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但由于人手不足,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为此我们下一步将加强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附件:2013年三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情况表
2013年三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3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21 |
130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21 |
130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1 |
1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1 |
13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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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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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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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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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1 |
1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1 |
1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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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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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件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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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件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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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件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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