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0-01-13 12:10

  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简称《规定》)要求,由三明市民政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0598-824165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市政府公开办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1.坚持原则,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在公开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类信息的同时,还不断做好业务类信息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公示公告、财政预算、规划计划、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救助等各个方面。2.及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法制宣传日、慈善日等特殊时期,印发各类资料、宣传手册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结合入户慰问、基层调研等宣讲各项惠民政策,接受咨询800余人次。3.围绕热点,做好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公开办要求,及时准确公开重点领域内容。一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全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积极促进了民政法治建设。2019年,我局均按照要求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情况8条次。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社会保障方面信息,针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每月救助情况和临时救助每季度救助情况及时发布16条;及时将各地民政部门帮扶老年人情况编辑信息并发布30条次;根据三定方案,新增儿童福利工作模块,将福利助学、儿童有关政策等信息20条次;加大社会组织团体成立、注销、变更、成立等信息的公开发布,共204条次;发布慈善捐助等各项慈善活动信息46条次。三是互动交流知识库方面。今年来,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开展撤乡并镇等工作,对此,我局及时更新、增加该方面的信息内容10条。4.聚焦群众关注,及时作出回应。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重要政策均按照规定解读,解读材料经局领导审核后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政策解读”栏目发布。2019年度,我局通过三明市民政局官网、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等平台发布解读《三明与福州两市间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份政策文件。积极参与三明市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与网友在线互动,2019年我局迟建斌副调研员就“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主题与网友在线讨论。利用“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专栏分别发布 “民政普法宣传情况调查问卷”和“关于如何加强我市城市精准帮扶工作的意见征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促进民政各项工作的提升。

  (二)主动公开方面:2019年,我局通过三明市民政局官网、三明市政府门户网、微信号“三明民政”、《中国社会报》、《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中国三明》、《聚焦三明》等新闻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同时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查阅点(档案室、图书馆)以及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宣传资料等形式发布宣传有关政策。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4条,其中工作动态367条,公告通知93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今年以来,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由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开会研究部署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领导,确定工作人员,设立工作机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民政局局长总负责,分管办公室的副职专门抓,办公室为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信息提供和申请受理实行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同时明确各科室单位职能分工,在各科室单位落实了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审批制度,对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细化了操作程序,确保了我局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五)平台建设方面:1.开展网上互动服务,为百姓解难。今年来,通过12345平台、民政微信后台接受群众咨询116次,同时借助市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与广大群众互动交流民政有关政策法规,及时解答群众的各种问题。2.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做百姓的贴心人。通过精准帮扶入户走访、社工户外宣传等活动,加强对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提升惠民政策知晓度。今年共举办户外宣传、入户走访等活动10余期,分发各类资料2000余份。同时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段,设立宣传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进行长期性的政策宣传。

  (六)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各科室、直属单位每月及时报送新增信息给办公室进行更新和维护。同时通过12345平台、民政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及时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0

3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不到位。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民政有关政策的解读,及时发布民生领域有关政策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四是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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