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要任务落实方面
一是聚焦热点难点,积极公开民生政策
按照市政府公开办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一是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加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公开监督检查,2020年我局公开资金方面信息5条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二是规划计划方面。2020年及时将民政工作要点、工作总结、脱贫攻坚计划等内容整理及时发布5条。三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围绕社会救助、福利慈善、社会组织等方面内容,发布每月城乡低保救助情况、每季度临时救助情况共16条;发布养老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养老领域突出成效等方面内容8条,其中2020年我市2个养老服务项目入围全国城企普惠养老项目,同时全省养老服务业推进会在我市大田召开;关注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发布系列优惠政策信息12条;公开市本级协会事项变更、成立、注销及慈善组织参与民政工作等方面信息内容63条。五是互动交流知识库更新方面。及时更新低保、福彩兑奖、社会团体成立注销、区划调整、儿童收养等方面办理程序流程39条。
二是聚焦六稳六保,加强专题专栏信息公开
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信息和惠民惠企政策62条,其中包括低保提标、临时救助发放情况、行业协会规范收费、婚姻政策、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等方面。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目标,发布我局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信息4条。
三是聚焦群众关切,及时开展政策解读
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重要政策均按照规定解读,解读材料经局领导审核后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政策解读”栏目发布。2020年度,我局通过三明市政府门户网平台发布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三明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等2份政策文件。积极主动参与三明市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与群众在线互动,2020年我局就“推行520服务模式 助力婚姻家庭辅导”、“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障”为主题两次进行在线解读,并与网友群众讨论。利用“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专栏分别发布 “2020年民政法律法规问卷调查”、“三明市救助站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社会救助知识网络答题活动”、“社工宣传周问卷调查”和“关于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意见征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26条,其中工作动态358条,公告通知123条,规范性文件45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有力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我局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曾永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邓秀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戴志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依托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为全面推进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责任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日常监管,杜绝出现文字严重表述错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确保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到位。
(六)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坚持信息审核机制,所有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审核后方可发布,大大增强了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也确保有关信息的准确。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会商,对涉及与多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和各类情况复杂或对社会稳定构成影响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当前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认真分析信息公开的难点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有效保障了群众对我市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我局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二级绩效考核之中,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提供的可公开信息完成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便及时总结经验和改进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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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2019年起)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3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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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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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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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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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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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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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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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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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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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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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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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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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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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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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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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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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有许多不足:公开的内容上有待进一步丰富,形式上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上仍有一定的盲区,且时效性也要进一步加强。下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改进: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我局将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优化便民服务。我局将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四)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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