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网站 时间:2024-01-22 11:38

明民〔2024〕4号

市委、市政府:

  2023年,三明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围绕《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和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推动民政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成效

  一是提高政务服务依法审批服务质量。坚持“倾情服务,马上就办”政务服务新理念和“五个一”服务标准,落实“首问责任”“窗口无否决权”“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落实“五办”工作法,2023年共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76件,直接服务群众1200余人次,实现零失误、零投诉、零差错,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健全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强化社会组织赋码,系统信息应录已录率和赋码率达100%。

   二是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质效。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汇聚平台历史数据717423条,数据汇聚信息410904条,加强其他部门对我局数据接口申请审核管理,实现民政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加强电子证照库维护,电子证照总在库量119065件。提升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服务水平,8个事项入驻自助服务一体机,系统正常运行。从市场主体满意度出发,常态化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依据监测督导平台,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

      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把社会组织负责人征信,加强行政性约束,依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累计征信审查366人次,甄别12人次。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上网公开,共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7条。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推送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共174份,联合奖惩案例报送8条,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

  (二)实施法治创建,优化法治环境   

  一是开展法治示范市创建。协同做好创建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有关创建材料收集整理,落实创建内容要求,对照考评指标事项104项,确保每项报送指标事项说明及相关佐证,加强联系沟通和责任压实。重点落实指定材料任务分解1项,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资料整理,完成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收集报送。创建期间,进一步加强法治示范市创建宣传,通过张贴创建海报、LED屏播报创建标语和利用各直属单位宣传设备播放创建视频,不断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实做好“八五”普法。依据2023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结合“八五”普法年度重点任务和目标,完善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公共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注重加强民政法规特别是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完成民政“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入驻普法志愿服务平台并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社区”活动,结合民政工作职责和特色,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慈善宣传日等重大节点,开展精准普法宣传,依托各类新媒体、利用“两微一端”、短信、LED屏、横幅等载体,悬挂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视频短片800余条,开展讲座4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展示宣传展板37块,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70余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宣传效果良好。

  三是主动回应群众信访诉求。按照“谁接访、谁负责”、“谁引起、谁负责”的原则,直面群众诉求、全力解决问题,积极回应信访系统、e三明信访平台的咨询件,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诉求,加强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有效地减少和防止集体上访、重复信访问题的发生,信访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未出现越级上访等事件,切实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年度内,我局收到信访件150余件,信访有效回复率100%。

  (三)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推进智慧执法。提高科技保障水平,推进智慧执法建设质效,落实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要求,落实执法系统初始配置并指导县级抓好工作落实,完成114人次闽政通APP平台角色赋权,行政处罚事项认领75项,非税项目匹配45项,组织执法人员使用系统进行行政执法案件测试,熟悉业务流程。完善执法设备配置配备,配备专用执法电脑终端3台,执法终端3台,为智慧电子化执法夯实基础,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二是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发现疑似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积极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或直接向民政部门举报,配合民政部门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全面“拉网式”开展排查,落实即发现即报告信息报送制度,对发现和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及时向民政部门报送名单。查处三明连氏宗亲联谊会等15家非法社会组织,引导尤溪县文艺志愿者协会等2家办理注册登记。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组织学习和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做好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依法做好行政处罚,持续完善行政处罚前期工作,抓好相关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的调处,对部分拟行政处罚社团进行沟通和讨论,严格行政处罚法治审核审查,年度行政处罚15件次,加强县(市、区)民政行政处罚指导,提供相关模板,规范行政处罚流程。

  四是推进养老反诈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利用三明民政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全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全方位发布养老反诈宣传、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和线索举报通告等,市县民政部门邀请银行、保险等专业人员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讲座40余场次。积极发动社工、志愿者队伍,在老年人日常活动较多的公园、广场等开展宣传活动,全市开展“三进”等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刊印播报2000余次,发送防范非法集资手机短信1万条、宣传品1.4万余份、悬挂横幅700条。

  (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会同市司法局,大力开展社区“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荐申报三元区徐碧街道北门社区、永安市燕北街道江滨社区、建宁县均口镇隆下村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增强村(居)民法治观念,提升村(居)法治化水平。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部门,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三元区列西街道小蕉村、明溪县城关乡王桥村等256个村被确认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五)依法规范权力,提高执法规范

  一是编制权责清单。依据《福建省民政厅权责清单(2023版)》,更新完成《三明市民政局权责清单(2023版)》并网上公布,清单共128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5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行政权力33项,其他权责事项39项。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反不正当竞争审查,落实“三统一”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按时报备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均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公开公示,确保权威有效。开展购车补贴政策措施、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等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均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是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下发《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抽查,养老机构检查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发起联合检查,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检查业务培训,健全完善检查内容,明确抽查工作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更新检查法人库和执法人员库,加强检查数据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和诚信三明系统,为联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本年度按计划圆满完成21家次检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由业务科室跟踪服务和管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一是数字化智能化推动法治建设还不足,运用闽执法系统还需进一步探索。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强化,宣教效果还不够明显,配套制度体系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三是法治阵地建设范围不广,法治阵地建设规模小,内容不够丰富,需拓展内容,满足百姓的需求。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统筹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持续完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持续落细落实、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确保有人管。每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排出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研究解决闽执法平台建设和执法人员配置等实际问题,做好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三是纳入考核,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落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实行量化、细化管理。

  (二)严格科学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继续执行《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2万元以上的财务支出,均要通过月局务会议议定后方可实施,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局律师续聘工作,新增各直属单位共同签订续聘合同,聘请福建枫桦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三是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相关文件,对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进行认定,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确保民政干部尽职免责,让干部有担当放心干,今年来,未存在相关认定情况。

  (三)推进法治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特别是抓“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年度内组织法律法规学习8次。在八五普法期间,积极组织各科室(单位)人员逐月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机制,合格率100%。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强化对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干部职工100%完成年度60个学时任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是推动实施“八五”普法关键一年,我局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为目标,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工作深入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加强普法教育。持续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是法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局参与、人人有责、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捍卫和坚守“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紧紧扭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方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主动完善法治机制。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运行,完善职权法定工作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便民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主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实操,积累行政执法经验,规范实施双随机检查,继续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民政法治工作者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逐步建立起既通晓法律法规、又熟悉民政业务,相对稳定、持续地从事民政法治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四)主动落实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化,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党员干部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权利保障和正当程序的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实施八五普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精准化,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传统与新媒体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宣传,加强法律宣传引导,做到人尽皆知。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明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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