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网站 时间:2024-02-02 10:02

  三明市救助站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明宏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H2024-SM001。

  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项目

1项

40万元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报名

  5.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从2024年0202日至2024年0207(节假日除外)08: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5.2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21909:00 (北京时间)福建明宏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6幢一层】。

  6、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救助站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法:0598-8399351

  代理机构:福建明宏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6幢一层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1895093318       电子邮箱:35705221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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