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管〔2024〕56号)和《三明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24〕35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方案如下:
一、招募名额
全区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9名,安排到社区居民委员会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列东街道江滨社区1名、沪明社区1名;列西街道群英社区1名、北山社区1名;徐碧街道北门社区1名、玖珑社区1名;白沙街道桥西社区1名、群二社区1名;富兴堡街道富文社区1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三明市11个县(市、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三、考核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招募工作依规、有序推进,成立由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组成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小组,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招募考核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2:30-17:30)。
报名地点:三元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三元区东安新村72幢3楼301),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98-8324337。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5月20日,并请报名人员于5月20日前本人及时与三元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3.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市民政局(mzj.sm.gov.cn)、三明市人社局(rsj.sm.gov.cn)、福建民政厅(mzt.fujian.gov.cn)网站或三元区政府网站(www.smsy.gov.cn)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4.证件材料
高校毕业生对照《三元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内容提供相关报名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邮寄方式报名提供复印件,原件于5月23日-5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报名点现场复核)。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高校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对照《三元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家庭是城乡低保户的报名人员,出具高考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脱贫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校院出具关于社会工作情况证明(任职聘书或证明);《退伍证》;《残疾证》;高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或证明;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往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毕业证书;(4)《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5)对照《三元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家庭是城乡低保户的报名人员,出具高考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脱贫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校院出具关于社会工作情况证明(任职聘书或证明);《退伍证》;《残疾证》;高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或证明;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5.报名要求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填报具体服务社区,并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五、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5月21日—5月22日,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量化考核确认。
(1)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于5月6日—5月20日现场报名且携带齐全的报名材料至报名点,对照《三元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初步计分,报名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经5月21日-5月22日资格审查后,考核组对初步的量化评分有异议的,本人需配合考核组于5月23日-5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至报名点,进行相关材料资格复核和本人签字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资格复核和签字确认的报名人员不予参加量化排名。如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他人现场代报名或邮寄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他人现场代报名或邮寄方式的报名人员,本人需在5月23日—5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核和本人签字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原件资格复核和签字确认者的报名人员不予参加量化排名。如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量化排名。5月27日—6月6日,按照招募方案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复审。报名人员量化考核排名不以志愿服务社区类别分类,按照所有报名人员的量化评分总分进行排名,依照三元区招募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总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9名参加体检人选。报名人员量化评分总分相同的,依次以家庭困难、生源地、毕业生类别、专业、政治面貌、学历、社会工作情况、获得奖学金及获奖情况等考评项目中得分高的优先。
报名人员量化评分总分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将通过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msy.gov.cn)公布。体检工作由三明市民政局统一组织。
六、组织体检
1.体检。6月7日—6月14日,由三明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我区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由三明市民政局负责通知。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的人员按照高校毕业生量化评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七、确定岗位
6月17日—6月18日,区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组织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位选择,根据量化评分总分由高至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八、公示
6月19日—6月25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在三明市民政局网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九、签订协议
6月26日—6月27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十、派遣报到
6月28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区民政局报到。区民政局、相关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待遇保障、服务管理等参照省、市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文件执行。
附件:1.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2.三元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
三元区民政局 中共三元区委组织部
三元区教育局 三元区财政局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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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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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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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大学前户口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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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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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院校 |
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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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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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现个人档案在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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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社区 |
是否愿意 服从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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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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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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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子信箱 |
本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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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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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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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进入高校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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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经历(进入高校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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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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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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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应届毕业生所在院(系)高校就业办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件2
三元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备注 |
政治面貌 |
1.中共党员 |
10 |
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团员证或团组织证明。取最高项,不累加。 |
2.中共预备党员 |
8 |
||
3.共青团员 |
3 |
||
学历 |
1.研究生以上学历 |
20 |
取最高项, 不累加。 |
2.全日制本科学历 |
10 |
||
3.全日制大专学历 |
5 |
||
专业 |
1.是社会工作方面专业的 |
5 |
|
生源地 |
1.生源地为三元区(含原梅列区) |
10 |
提供入大学前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
2.生源地为区外(除三元区外,三明市其他地区) |
5 |
||
家庭困难 |
1.家庭是低保户 |
10 |
取最高项,不累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家庭是建档立卡脱贫户 |
5 |
||
3.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1 |
||
毕业生类别 |
1.退役大学生士兵 |
2 |
可累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残疾毕业生 |
2 |
||
3.少数民族毕业生 |
2 |
||
社会工作情况 |
1.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副书记、校社团联合会会长、校自律委员会主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职务1学年以上 |
10 |
取最高项,不累加。提供相关证书或院系证明材料。 |
2.担任校学生会副主席、校社团联合会副会长、校自律委员会副主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院(系)级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自律委员会主任职务1个学年以上 |
8 |
||
3.担任校和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在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1学年以上 |
6 |
||
4.担任校和院(系)学生会(团委)副部长、在班级担任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职务1学年以上 |
4 |
||
5.担任校和院(系)其他协会(社团)会长或副会长职务1学年以上(除上述4点外)、在班级担任其他班委职务1学年以上 |
2 |
||
获得奖学金情况 |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
10 |
取最高项,不累加。 |
2.获得一等奖学金 |
4 |
||
3.获得二等奖学金 |
2 |
||
4.获得三等奖学金 |
1 |
||
获奖情况 |
1.获得省部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 |
10 |
可累加。在校期间每周、每月、每季一评的荣誉奖项和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奖项不计算在内。 |
2.获得地市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 |
9 |
||
3.获得校级(校级、县(市)区委和政府、市级工作部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 |
8 |
||
4.获得院(系)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 |
5 |
||
5.获得省部级其他类奖项 |
3 |
||
6.获得地市级其他类奖项 |
2 |
||
7.获得校级其他类奖项(校级、县(市)区委和政府、市级工作部门) |
1 |
||
8.获得院(系)级其他类奖项 |
0.5 |
||
总分 |
本人确认签名:
备注:
1.省部级表彰奖励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以及国家部委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
2.地市级表彰奖励是指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级工作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
3.报名人员量化评分总分相同的,依次以家庭困难、生源地、毕业生类别、专业、政治面貌、学历、社会工作情况、获得奖学金及获奖情况等考评项目中得分高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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