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招募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人员的通告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网站 时间:2024-05-17 15:47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三明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民〔2024〕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招募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今年市里下达我县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3名,安排到雪峰镇城北社区、城西社区、紫岭社区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本市11个县(市、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明溪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县民政局2楼)。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5月20日,并请报名人员于5月20日前本人及时与明溪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3.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市民政局(mzj.sm.gov.cn)、三明市人社局(rsj.sm.gov.cn)网站或福建民政厅网站(mzt.fujian.gov.cn)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4.证件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高校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8)特殊类型毕业生需提供退役证、残疾证、少数民族身份证明等。以上第(5)、第(6)、第(7)、第(8)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毕业证书;(4)《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明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8)特殊类型毕业生需提供退役证、残疾证、少数民族身份证明等。以上第(5)、第(6)、第(7)、第(8)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报名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并对照《明溪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2)的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家庭是城乡低保户的报名人员,需出具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名人员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需出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为大学生退役士兵需出具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为残疾毕业生或少数民族毕业生需出具《残疾证》或少数民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工作情况由校院出具关于社会工作情况证明(聘书或证明);高校期间获得奖学金及获奖情况需出具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要求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相关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提供无效,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者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

  1.考核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本县生源的毕业生、大学生退役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

  2.考核机构

  由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雪峰镇等相关部门组成明溪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人员的招募考核工作。

  3.考核方式

  本次招募原则上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必要时采取量化考核与理论测试结合的方式。

  4.考核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5月21日-5月22日,县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量化考核。5月23日-5月31日,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明溪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进行打分,按分数从高至低排名,取前三名确定为拟体检人选。当出现报名者量化考核分数相同时,按照量化考核评分表项目顺序得分高的优先录取;若再相同,以获奖情况多的优先录取。当量化考核并采用优先录取方式后仍然出现排名相同无法确定拟体检人员时则对排名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一场理论测试,加试人员名次按加试后的考试成绩排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6月1日-6月6日,报名人员可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或明溪县民政局一楼政务公开栏查询成绩。

  (四)组织体检

  1.体检。6月7日—6月14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的人员按照高校毕业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6月15日—6月25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在三明市民政局网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6月26日—6月27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七)派遣报到

  6月28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明溪县民政局报到。县民政局、雪峰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标准低200元的数额确定 (不低于2022年1月 4124元,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由县民政局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由市民政局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3.服务期间,由人社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期满政策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2.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

  3.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根据当年期满人员具体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设置专门岗位面向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招聘。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在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4.对于已被省属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至服务期满。

  5.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由县人社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四、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县人社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保险、体检、培训经费由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经费予以解决。

  2.县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报市民政局。

  (三)日常管理。县民政局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县民政局、雪峰镇和社区党组织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注重将其纳入党群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一个社区安排1名,最多不超过2名。服务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提出解除协议申请,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

  招募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联系,联系人:陈春菊,联系电话:2860307。

 

 

  附件:1.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2.明溪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评分表

 

 

  明溪县民政局                中共明溪县委组织部

  明溪县财政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生源地

 

入大学前户口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身份证号码

 

大学毕业院校

 

院(系)专业

 

学  历

 

学  位

 

往届毕业生现个人档案在何处

 

志愿服务社区

 

是否愿意

服从调剂

 

现家庭详细地址

 

家庭通讯方式

 

本人电子信箱

 

本人手机

 

健康状况

 

既往病史

 

特    长

 

个人简历

(进入高校后)

 

社会实践活动经历(进入高校后)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应届毕业生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应届毕业生所在院(系)高校就业办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明溪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量化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   目

考评内容

分值

备注

1

基础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30

 

2

家庭困难

低保户

10

取最

高分

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

3

学历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0

取最

高分

全日制本科学历

8

全日制大专学历

6

4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

取最

高分

共青团员

3

5

毕业生类别

大学生退役士兵

5

可累加

残疾人毕业生

5

少数民族毕业生

5

社会学类专业毕业生

3

6

户籍地(或生源)

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

10

取最

高分

外县户籍人员(或生源)

5

7

社会工作情况

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副书记、校社团联合会会长、校自律委员会主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职务1学年以上

10

取最

高分

担任校学生会副主席、校社团联合会副会长、校自律委员会副主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院(系)级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自律委员会主任、校学生会(团委)部长职务1个学年以上

8

担任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在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校学生会(团委)副部长1学年以上

6

担任院(系)学生会(团委)副部长、在班级担任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职务1学年以上

4

担任校和院(系)其他协会(社团)会长或副会长职务1学年以上(除上述4点外)、在班级担任其他班委职务1学年以上

2

8

获得奖学金

情况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10

可累加

获得一等奖学金

6

获得二等奖学金

3

获得三等奖学金

2

9

获奖情况

获得省部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

10

可累加

获得地市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

9

获得校级(校级、县(市、区)委和政府、市级工作部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

8

获得院(系)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

5

获得省部级其他类奖项

3

获得地市级其他类奖项

2

获得校级其他类奖项(校级、县(市、区)委和政府、市级工作部门)

1

获得院(系)级其他类奖项

0.5

  备注:

  1. 本县户籍人员是指报名开始第一天(即2024年5月6日)常住户口在明溪县的人员;本县生源,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2.省部级表彰奖励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以及国家部委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地市级表彰奖励是指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级工作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

  3.对所提交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伪造,经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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