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网站 时间:2024-05-17 16: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管〔2024〕56号)、《三明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民〔2024〕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我县统一招募4名高校毕业生,分别安排到龙津镇渔沧、长兴、凤翔、翠园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方式和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具体招募派遣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人社、财政、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本市11个县(市、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清流县民政局五楼基层政权股。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清流县民政局五楼基层政权股。

  (2)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5月20日,并请报名人员于5月20日前本人及时与清流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3.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市民政局(mzj.sm.gov.cn)、三明市人社局(rsj.sm.gov.cn)网站或福建民政厅网站(mzt.fujian.gov.cn)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张贴近期免冠照片。

  4.证件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大学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高校担任学生干部的聘书或证明,以及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以上第(5)、第(6)、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毕业证书;(4)《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5)高校担任学生干部的聘书或证明,以及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以上第(4)、第(5)、第(6)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5.报名要求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5月21日—5月22日,清流县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核。5月23日—6月6日,由县民政局、人社局按照招募方案组织考核。招募不分志愿服务社区,按所有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的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人选。当出现报考者考核分数相同时,由招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组织体检

  1.体检。6月7日—6月14日,由三明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由三明市民政局负责通知。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的人员按照高校毕业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6月15日—6月25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在三明市民政局网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6月26日—6月27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七)派遣报到

  6月28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民政局报到。县民政局、相关乡(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待遇保障、服务管理参照省市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文件执行。

  联 系 人:邹根华

  联系电话:5324581

  电子邮箱:mzjzqg5324581@163.com

  通讯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138号民政局五楼基层政权股。

  邮政编码:365300

 

 

  附件:

  1.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2.清流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

  3.清流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   清流县民政局     清流县教育局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生源地

 

入大学前户口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身份证号码

 

大学毕业院校

 

院(系)专业

 

学  历

 

学  位

 

往届毕业生现个人档案在何处

 

志愿服务社区

 

是否愿意

服从调剂

 

现家庭详细地址

 

家庭通讯方式

 

本人电子信箱

 

本人手机

 

健康状况

 

既往病史

 

特    长

 

个人简历

(进入高校后)

 

社会实践活动经历(进入高校后)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应届毕业生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应届毕业生所在院(系)高校就业办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清流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考核量化评分表

项目

分值

考评内容

学历

70分

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70分,本科65分,专科60分。

政治面貌

4分

中共党员4分(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2分。

生源地

10分

清流县户籍10分。

学生干部

8分

校级

团委副书记8分。

学生会主席8分,副主席6分。

学生会部长4分,副部长2分,干事1分。

院(系)级

团委副书记6分。

学生会主席6分,副主席4分。

学生会部长2分,副部长1分,干事0.5分。

班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4分。

副班长2分,其他班干部1分。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优秀毕业生

4分

省部级4分,市级(含校级)3分,院(系)级2分。

奖学金

4分

国家级4分,校级3分,院(系)级2分。

备注

1.学生干部得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不累加;

2.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得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不累加;

3.考核名次相同时,首先以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学金的级别和数量排列先后,其次可以表中未列的其它类荣誉、职务等作为参考。

4.获得荣誉相同但落款单位名称不同的,按相应更高级别对待。

  加分项5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加5分(须持有相关证书)。

 

附件3

清流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招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赖文生(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李久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王菊英(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  祯(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慧婷(县人社局副局长)

  黄汉华(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赖华清(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负责人)

  李永茂(县教育局教师股股长)

  张晓斌(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黄炳林(三明劳务派遣公司清流分公司经理)        

  邹根华(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工作人员)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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