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救助站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JFJCS]202406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9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主要要求 |
所属行业 |
1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
1.00 |
490000.00 |
项 |
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询价通知书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1月9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泉州商会26层)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磋商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泉州商会26层)
9.采购人:三明市救助站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7号
邮编:365001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8-8399351
10.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二十六层8号
邮编:365001
联系人:丁文莉
联系电话:0598-828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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