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闽民规〔2025〕3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5月15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罗联嘉;联系电话:8261760,邮箱:smdb0048@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民政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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