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24年老年人口信息与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5-06-12 15:44

  2024年,三明市老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市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一)全市老年人口概况。2024年末,三明市户籍总人口281.50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9.57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1.16%,较上年度上升0.8个百分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41.19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4.63%,较上年度上升0.12个百分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7.29万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45.81%;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8.89万人,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21万人,60周岁及以上女性老年人30.45万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51.11%。6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41.13万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69.05%。2024年,全市常住老年人口抚养比达23.7%。

  (二)县(市、区)老年人口状况。2024年末,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前三位的是明溪县、永安市、三元区,分别为23.78%、22.95%、22.08%。这三个县(市、区)人口老龄化程度均超过22%,已进入中度人口老龄化。

2024年三明市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单位:人

县(市、区)

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占总人口比例%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占总人口比例%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百岁老人

农村老年人

三元区

67561

22.08%

45872

14.99%

12888

1909

38

17082

沙县区

56255

21.08%

22182

8.31%

8265

1181

27

34073

永安市

72997

22.95%

50093

15.75%

11413

1524

31

36939

明溪县

26734

23.78%

18546

16.50%

4275

653

12

20587

清流县

31059

21.00%

21781

14.73%

5146

752

13

23853

宁化县

78367

21.82%

54742

15.24%

11568

1472

30

68186

建宁县

32925

22.05%

22713

15.21%

4295

405

7

20997

泰宁县

28356

21.18%

19845

14.82%

3996

414

6

19243

将乐县

39461

21.65%

27048

14.84%

5306

656

10

27740

尤溪县

93469

21.32%

64218

14.65%

11977

1749

30

82394

大田县

68489

17.09%

47552

11.86%

9789

1340

25

60216

三明市

595673

21.16%

411856

14.63%

88918

12055

232

411310

  说明:上表为户籍人口数据。

  (三)百岁老人。截至2024年7月1日,全市累计慰问百岁及以上老年人217人。其中:男性84人,占百岁老人总数的38.7%;女性133人,占百岁老人总数的61.3%。全市百岁老人人数前四位的县(市、区)是:三元区和尤溪县各34人,永安市31人,宁化县26人。百岁老人最多的乡镇(街道)为永安市燕南街道,有8人。三元区列东街道邓兰佬(女),当年为110岁,为全市最高寿老人。

  (四)离休干部。2024年末,全市离休干部158 人,其中市直单位71人,各县(市、区)87人;“5·12”退休干部75人,其中市直单位17人,各县(市、区)58人。

  (五)特殊老人。2024年,全市城乡特困供养老年人3083人;城乡低保老人12378人;老年优抚对象13802人;革命“五老人员”10人。

  二、老龄事业发展基本状况

  (一)老龄政策

  2024年,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连续第七年将养老服务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编制印发《三明市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实施方案》,有力推动实现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进老龄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养老保障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4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69.95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7.67万人。全市16.67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参加养老金调整,月人均增加养老金99.39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3038.38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2.88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5.11万人。调整4.94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39.06元。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23.69万人。全年为42.84万名60周岁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9.12亿元。2024年度省定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20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185元。

  4.社会救助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024年12月,三元、永安、沙县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815元提高至840元,其他县从每人每月748元提高至770元。全市城乡低保老人12378人,其中城市低保老人1075人,农村低保老人10303人。

  (2)城乡特困供养。2024年12月,特困供养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22280提高至22585元。全市城乡特困人员4755人(含特困老人3083人),集中供养1573人,人均集中供养标准27558元/年;全市分散供养对象3182人,人均分散供养标准17611元/年。

  2024年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老人供养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低保老年人数(人)

特困老年人数(人)

集中供养标准(元/年)

分散供养标准(元/年)

城市低保老年人数

农村低保老年人数

特困人员总数

特困人员老年人数

三元区

191

295

115

45

24324

18536

沙县区

99

959

339

180

25620

18536

永安市

226

705

459

340

24324

18536

明溪县

85

701

281

195

29992

16992

清流县

50

881

347

247

28604

16992

宁化县

75

1823

607

437

29744

16992

建宁县

133

1396

188

137

33984

16992

泰宁县

71

853

208

134

22304

16992

将乐县

76

659

296

192

28488

16992

尤溪县

51

1497

983

631

29156

16992

大田县

18

1534

932

545

26600

19172

三明市

1075

11303

4755

3083

27588

17611

  (三)医疗保障

  1.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52.3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6.2万人(含退休人员19.2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6.16万人(含老年人43.97万人)。全市老年人共住院24.51万人次,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17.63亿元,医保报销14.03亿元,报销比例79.5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50元,其中:个人缴费380元,各级政府补助670元。

  2.城乡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2024年,全市4.28万名老年人获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金额1575.73万元。老年医疗救助对象累计就诊56.44万人次,医疗总费用3.07亿元,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2.65亿元,医保报销2.59亿元,其中医疗救助资金支出4368.81万元。

  3.慢性病保障。持续完善门诊特殊病种制度,2024年,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34种,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29种。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卒中及后遗症和支气管哮喘等6种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参保患者,给予免费提供39种药品。2024年,免费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基本药物111.43万人次,总金额达1276.94万元。

  4.老年人健康服务。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4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1.73万人、家庭医生签约率87.90%,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27.56万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76.35%,接受健康体检27.94万人。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1400多名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生命体征监测、护理与康复指导、健康教育等健康服务。完成清流县龙津镇长兴社区、建宁县溪口镇溪口社区、尤溪县城关镇园溪村3个全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工作,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改善。开展以“维护听力健康,乐享幸福晚年”为主题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普及老年人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老年人健康的浓厚氛围。将乐县、泰宁县作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地区,开展包括健康管理服务及血压检测、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六方面医养结合服务,有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宁化县、大田县和尤溪县启动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试点工作,开展老年人功能筛查、转诊和干预服务,提高认知功能初筛阳性人群干预率和疑似认知障碍人群就诊率。

  (四)养老服务

  1.居家养老。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通过民政部验收,争取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2876万元,为全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644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885人次,绩效完成情况居全国东部地区第六位。重点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支持居住在三明市域范围的老年人家庭参与适老化改造,发放补贴资金108.46万元。大力发展长者助餐服务,争取省级财政建设补助资金2020万元,建设示范性长者食堂(助餐点)69个,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三明特色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城乡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有效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题。大田县《创新“五联五保”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促进农村养老公共服务“零距离”》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2.机构养老。2024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45个,其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即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16个,其它各类养老机构29个。新增养老机构2家,分别为沙县区恒丰百家兴老年康养公寓、泰宁县失能照护服务中心。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总床位增至2.34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9.49张。全省首个地市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竣工验收,累计完成投资7462万元,提供床位343张,有效满足我市老年人“医、护、康、养”四位一体需求。

  3.农村养老。联合印发《推行乐龄学堂模式 助力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向上争取筹措资金200余万元,创办乐龄学堂试点78个,全省乡村(社区)“银杏乐龄学堂”试点建设交流会、第11届“闽台社会治理创新智库论坛”先后在我市举办,打造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新平台。全市新增4所照料中心和16个农村幸福院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全市完成养老服务中心民非登记1033个,已建幸福院建制村登记率100%。

  4.医养结合。2024年,全市培育医养结合机构17家,医养签约服务对数184对。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人员823人,其中,医疗卫生服务人员435人,养老服务人员388人;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2562张,其中,医疗床位523张,养老床位2039张,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4.56万人次,医养双方通过建立健康管理、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五)老年福利保障

  1.高龄、长寿津(补)贴。全市共有7.35万名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对百岁以上老人给予长寿营养补贴,在老年节期间,省、市政府为每位百岁老人分别发放1500元和500元慰问金。

  2.养老服务补贴。继续对全市特困供养、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殊家庭、重度残疾人等群体中的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离休干部等七类对象,全部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2024年,全市享受养老服务补贴19847人次。

  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024年,全市享受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老年人5.6万人。其中:城镇部分计生家庭3.9万人,农村部分计生家庭1.7万人。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的老年人1198人(含低保对象117人)。

  4.困难残疾和重度残疾老人两项补贴。2024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7元提高到114元,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28元、107元分别提高到137元、114元。2024年,为3447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685.44万元,其中,老年残疾人19460人;为4018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446.65万元,其中,老年残疾人20994人。

  5.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以老年服务卡(券)的形式发放护理补贴;对专业居家养老服务尚未触及到的边远山村,采取委托当地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发放。2024年,全市共25名老年对象享受此项补贴。

  6.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各级各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普法宣传,广泛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从源头上织密织细养老诈骗“防护网”,守好老年人“钱袋子”,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涉及民间借贷、继承赡养、劳动权益保护等与老年人家庭生活、经济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意识。对涉及老年人的赡养费、人身损害、财产纠纷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对涉老案件中的赡养费案件采取支付令、先予执行等方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敬老为老”为核心元素,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法律咨询、上门立案等“一站式”老年人便民利民服务,全年累计审理老年人提起诉讼案件3536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9.23%。打造全天候法律服务模式,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指派。2024年,全市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58件,排查化解涉老矛盾纠纷超5000件。 

  7.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开展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推进线上“一键呼叫”与线下“上门服务”相结合。建设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平台,汇聚全市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化监管。联合出台《三明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投入500万元推动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大功能模块,稳步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逐步释放银发经济活力。组织开展以“反诈防骗,敬老助老”为主题的“敬老月”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诈防骗和敬老助老活动,走访慰问孤寡、残疾、高龄、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常态化开展送健康等志愿服务,为老年人办实事,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六)老年人社会参与

  1.老年文化活动。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优化老年人配套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做好帮扶及引导服务。部分A级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市艺术馆、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夜三明”百姓大舞台、“强国复兴有我”文化进万家流动舞台车搭建老年人文艺展示平台。三明市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为老年人采购各类图书、杂志1800余种、4000余册,数字听书资源库4个,策划举办“三明周末讲坛”——《李氏摸诊与方药施治法》等养生课程,满足银发群体阅读需求;三明市艺术馆构建“公益培训+特色活动”老年文化服务矩阵,常态化开设柔力球、声乐、书画、舞蹈、太极拳等各类公益课程及活动,极大丰富全市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2024年度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超100场次,受益3100余人次。

  2.老年体育。2024年,全市各级老年体育协会2280个,其中村(居)级老年体育协会1875个,各类老年体育活动场地2856处;全市有健身辅导站(点)1842个、老年健身辅导员5815人;已建成省级老年人康乐家园153个、市级老年人康乐家园492个、县级老年人康乐家园1302个;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31.8万人。

  3.老年教育。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服务强校”办学理念,市老年大学将老年教育与传承三明文化、弘扬时代精神紧密结合,积极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及文艺汇演等各类文化活动,打响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等特色品牌,推动老年教育健康发展,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三明市现有老干部系统举办的老年大学12所,学员17035人。2024年,三明市老年大学在参加福建移动高清“福见银龄老年教育欢乐大舞台”系列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春天的芭蕾》获初赛二等奖、决赛三等奖。

  4.老年人作用发挥。加大关工委、老科协、老年协会等老年群体组织建设力度,助推老年人利用自身优势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全市各级关工委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教育等活动808场次,参加活动青少年16.8万余人次;在明溪、泰宁分别举办“种子工程”培训班,在将乐高塘镇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全年开展农业科技下乡80余场次,接待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开展“关爱成长微心愿”、捐资助学、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等活动,下发助学金676.67万元,资助困难学生3127人,关爱“五失”青少年19627人次。全市老科协积极主动对接参加市“银龄人才”发挥作用基层联系点的活动,组织各类老科技工作者开展决策咨询、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活动,推动科技为民服务。县(市、区)老科协根据自身特点与优势,主动融入“千会帮千村”活动,为乡村振兴开展决策咨询服务,市本级老科协和各县(市、区)老科协积极开展调研活动20余次,帮助老区村实施乡村振兴计划,巩固脱贫成果。  

  (七)社会管理

  1.离退休干部党组织。2024年,全市共有离退休干部党组织742个,其中离退休干部党总支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党支部608个,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92个,临时党支部35个。

  2.老年群众组织。2024年,全市各级关工委组织2970个,其中达到“五好”标准的基层关工委1859个。新建“五老”工作室29个,参与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人数11537人(含“五老”人员7385人)。市老科协共下设10个专业委员会,会员278人。

  报告信息来源情况说明:

  本报告由市民政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依据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提供的材料(数据)编制完成。

  1.“老年人口基本信息”数据,由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

  2.“老龄事业发展基本状况”情况,分别来源于市委老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体育局等市直单位和市关工委、市老体协、市老年大学、市老科协等市级老年团体组织。

  名词解释:

  1.人口老龄化:是指社会人口总体中老年人口的比重逐渐提高的过程。目前国际通用标准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时,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处于人口老龄化国家或地区。

  2.老年人口抚养比:也称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指的是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即老年人口抚养比=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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