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住宅区“溪语小区”更名“溪语境小区”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5-09-01 11:07

(2025年第4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经市住建局批准更名,报送我局备案的住宅区地名“溪语境小区”予以公告。

  附件:地名公告一览表(2025年第4号)

  三明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日

  附件

  地名公告一览表(2025年第4号) 

序号

标准

地名

汉语

拼音

曾用

名称

地名

类别

地理实体

所在位置

批准

单位

批准时间

备案时间

统计

类别

1

溪语境小区

Xīyǔjìng Xiǎoqū

溪语

小区

住宅区

沙县区虬江街道水东路101号

市住

建局

2025年

8月26日

2025年

9月1日

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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