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认定规范的通知》(闽民规〔2023〕6号)精神,2025年全市共有6个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提出认定申请,经过市民政局、市委党史方志研究室现场调研、审核及红色文化遗存专家评审,认定沙县区高砂峡红军战壕遗址群等4个红色文化遗存史实清楚、资料详实,同意认定为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建宁县竹薮红军医院遗址群——王氏家庙(溥公祠)等2个遗存条件不符合,不予认定为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附表
三明市2025年度新增未列入革命文物
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认定结果
序 号 |
县(市、区) |
所在地 |
遗存名称 |
认定情况 |
1 |
沙县区 |
高砂镇高砂村 |
高砂峡红军战壕遗址群 |
同意认定 |
2 |
明溪县 |
沙溪乡梓口坊村 |
红军驻地旧址(邓家祖房) |
同意认定 |
3 |
宁化县 |
石壁镇江头村 |
江头乡苏维埃旧址 |
同意认定 |
4 |
建宁县 |
黄埠乡竹薮村 |
竹薮红军医院遗址群——黄福龙老宅 |
同意认定 |
5 |
建宁县 |
黄埠乡竹薮村 |
竹薮红军医院遗址群——王氏家庙(溥公祠) |
不予认定 |
6 |
建宁县 |
黄埠乡竹薮村 |
竹薮红军医院遗址群——王氏家庙(政钊公祠) |
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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