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5-11-21 16:23

  三明市康复疗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2.项目编号:HJFJ[CS]202504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6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6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6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主要要求

所属行业

1

三明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1.00

1600000.00

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批发零售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资格承诺函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泉州商会26层)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磋商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泉州商会26层)

  9.采购人:三明市康复疗养院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荆东村27号

  邮编:365001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98-7991356

  10.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二十六层8号

  邮编:365001

  联系人:丁文莉

  联系电话:0598-8280788、1990598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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