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6-09-09 18:1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9月19日至10月1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6年1月26日,市委巡察二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检验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收到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书记靠前指挥、严格把关,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强化监督指导。各内设科室及直属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二)领导牵头整改,破解重点难题。局党组书记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负总责,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跟踪督促。先后4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调度会,听取进展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个人带头领办8个具体整改任务,多次深入现场推动问题解决。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并率先开展个人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通过党组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营造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细化任务分工,提升整改实效。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在10天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地。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深入查明原因、找准症结,分阶段稳步推进,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同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党务政务公开、人事工作管理、民政领域安全监管标准化体系等制度,为巩固整改成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同时,结合深入开展“三争”行动,持续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民政力量,实现整改与中心工作互促共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坚决扛牢主体责任。

一是主动沟通了解情况。2026年3月23日,我局牵头组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低保工作站、市军供站到市财政局现场沟通此问题,同时电话咨询税务部门,了解到现行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房产过户并无税费减免优惠,仍需缴纳高额的过户费用。二是密切跟踪推动解决。2026年4月16日,我局召开党组会,就此债务问题的沟通情况进行研究,要求下一步继续加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并积极争取市里支持指导,密切跟踪政策动态,积极研究可行路径,依法依规,稳妥推动该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2026年2月10日,我局召开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处级领导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并将相关问题结合民主生活会五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认领和查摆。同时,2026年3月3日,我局召开2025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并要求局处级领导2026年度述责述廉会发言材料体现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二是严把材料审核关口。会议召开前,机关党委已对局处级领导提交的14份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述责述廉会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3)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一是2024年6月已完成对已签合同全面核查,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约。二是在2025年新一轮招标前已认真复盘招标方案,并对照巡察指出的关于招投标相关问题,规范招标文件制定、审核,招标文件经单位会议研究后提交市局专题会议研究实施,避免出现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规情形。

(4)深入开展举一反三。

一是建立资金台账。2026年4月15日前,对已下达的民政领域专项资金实行台账化登记,跟踪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开展资金清查。2026年4月20日前,对全市民政领域存量资金、到期未使用资金进行逐一梳理核查,逐笔厘清资金未使用成因,分类建立清查台账。

(5)持续提升整改韧性。

一是对50家养老机构进行分类处置,对设施老化、消防不达标的敬老院,实施设备更新,提升机构入住安全水平,吸引老年人入住;对安全隐患大且无法整改的敬老院进行关闭。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5日,已有1家乡镇敬老院经改造提升重新投入运营;对受众服务少的进行关停,梳理出待关停机构2家。同时,争取中央超长期国债支持设备更新,申报超长期国债支持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11个,获批1个(全省仅2个)。全市乡镇敬老院运营占比提升至66.37%;全市乡镇敬老院入住老年人940余人,较此前提高2个百分点。截至2026年4月25日,全市有3个乡镇敬老院正在升级改造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大田县太华镇敬老院、泰宁县朱口镇敬老院计划2026年6月完工,大田县文江镇敬老院计划2027年6月完工。二是2026年1月1日至4月25日,服务补贴总体运行平稳有序,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在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惠及老年群体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共有400余名老年人新增入住养老机构。三是2026年4月已将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人才队伍3项指标纳入市对县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各县(市、区)通过完善手续与分类处置,确保养老机构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方面同步达标。

(6)全面强化系统治理。

一是分类精准处置。针对巡察回头看指出的76家未整治到位“僵尸型”社会组织,逐一排查建档,通过电话沟通32次、上门走访12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2份,分类推进整改。重点攻坚24家养老服务、用水户协会等重点主体,优化注销流程,加快存量清零。二是强化联动协同。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联动教育、体育等多部门,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同时向各业务主管单位下发整治征求意见函33份,通过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打破部门协作壁垒,进一步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全面完成整改。4月25日前,76家未整治问题已全部清零,其中撤销登记33家、注销登记36家、限期整改7家。下一步,我局将从严审查登记申请,从源头防范新增“僵尸型”社会组织,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7)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一是压实主谈责任。明确下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一律由党组书记主谈,杜绝责任下移。2026年3月16日,局党组书记已亲自对4名存在苗头性问题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固化刚性要求。修订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将“亲自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廉政谈话”列为硬性必办事项,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必述内容。2025年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中均有体现。三是规范纪实管理。建立“第一种形态”运用全程纪实制度,对党组书记谈话全流程统一留痕、一人一档、专卷归档。

(8)完善问责制度流程。

一是纠正不当追责。2026年3月24日,对因程序瑕疵、单纯“补材料”引发的二次批评教育事项予以撤销。二是完善制度与审核闭环。制定印发《问责事项处理与材料归档工作规范》,明确流程标准,“一事一档”管理;明确问责事项结案前置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归档。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组织人事、纪检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学习了问责条例、文书制作及材料归档等内容。

(9)严肃追责问责。

一是立行立改足额补发。2023年3月市社会福利院已按标准补发放2017-2019年集中供养儿童外寄生活补助。二是全面核查严肃追责。对补助发放情况开展全覆盖复查,依据规定和事实情节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对涉事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将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确保处理结果与问题性质匹配。三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管。通过民政部门内部督查、财政部门把关资金指标、审计部门审核资金使用执行率等方式,建立起部门联审核查机制。并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0)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一是截至2026年4月,已召开党组会议5次,均100%落实“第一议题”固定前置程序,全面落实会前审核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季度自查机制,局党办已于2026年4月完成第一季度“第一议题”落实情况专项自查,未发现程序缺位、执行走样问题。三是紧扣民政主责主业及工作实际选取学习篇目,明确研讨重点和贯彻要求,截至2026年4月累计形成贯彻落实举措17项。

(11)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2025年适老化改造以旧换新活动已结束,已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清算,扣除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审核完成资金兑付691.41万元。

(12)补齐项目建设及运营短板。

一是建宁县殡仪馆项目已于2025年7月完工;宁化县殡葬服务中心项目拟于2026年6月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2027年底完工;建宁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6年3月27日进行土建工程竣工验收;泰宁县城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于4月24日完成初步验收;泰宁县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6年4月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及地下室、一层、二层内墙砌筑,预计2027年6月竣工。二是三明市康复疗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已完成经营权承租价格评估,2026年4月23日完成招标文件公开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示,计划4月底发布招标公告,依规启动招标程序;永安市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将于2026年5月20日正式运营;宁化县生态康养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6年2月4日投入运营。

(13)深入开展养老领域整治排查。

一是加强线索移送力度,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14条。二是加强数据共享机制建立,高龄补贴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已初步建立,2025年12月已在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上优化高龄补贴模块功能,强化与人社、卫健、公安等部门数据比对,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精准、高效、规范发放。三是落实抓本级带系统,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市本级对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养老服务合同、医疗行医资质等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109个,占全市排查发现问题数15%。

(14)巩固提升殡葬领域整治成效。

一是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全市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推进会,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主动深挖殡葬违规线索,提升线索移送质效。二是泰宁、明溪陵园价格公示不规范问题已于2025年8月整改到位。三是永安殡仪馆公益属性回归问题,已于2025年12月收回,将持续督导规范公益运营。

(15)扎实推进慈善领域专项整治

通过聚焦小切口深化排查,突出重点进行专项审计,对问题进行“分析-整改-销号”的全流程闭环,截止2025年12月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全市摸排发现问题681个,移送纪委问题线索16条,行政处罚立案9件,已经完成问题整改681个,整改率100%。

(16)提升社会救助领域整治质效。

一是违规资金全额追缴到位。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涉及的22起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清核工作实现见底清零。二是数据赋能提升监管质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2026年1月成功为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通三明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账号;3月完成首批36条服刑人员、87条死亡数据与低保对象信息的比对筛查工作,初步构建了“数据共享、主动发现、精准核对”的动态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化水平。

(17)统筹推进老区工作。

一是统筹资金分配。2025年12月19日,召开局务会研究同意老区工作科提出的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分配我市2026年老区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50万元,分配项目17个,其中单个项目最小资金量为20万元。二是规范下达资金。2026年1月9日,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并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将专项资金450万元下达县级财政。三是强化公开监管。通过市局网站公开资金文件,县级网站公示项目情况、村级张贴项目公示等形式,层层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监督渠道,确保专款专用,公示公开。

(18)强化慈善事业监督指导。

一是截至2025年11月,市、县两级慈善总会均按时完成换届,选派民政干部在慈善总会兼职,比如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在市慈善总会兼任常务理事,进一步充实了慈善力量。二是对市县民政部门、慈善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公益慈善从业人员356名进行全覆盖培训。三是经常性走访慈善组织,指导慈善组织聚焦困难群众需求策划慈善项目,比如截至2026年4月,市民政局局长或者分管副局长3次参加市慈善总会会长会或者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2025年全市实施“乐善福行”项目298个,支出帮扶资金4813万元,捐赠物资9612件,惠及困难群众28万余人次,其中8个慈善项目在“善行八闽”大赛获奖。全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11家,目前在“慈善中国”的进行公开募捐项目总共13个。2026年指导三明市慈善总会在“慈善中国”等平台开展“三明革命老区慈心助老工程”“三明革命老区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精准帮扶慈善项目”等3个公开募捐项目。

(19)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育力度。

一是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积极争取专项资金72万元,2025年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888人次。2026年继续将养老护理员列入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于3月底前完成前期参训人员需求摸底工作。二是落实激励机制,2025年发放入职在职奖补共3.3万元。举办全市第五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并遴选优秀人才参加省级及国家级竞赛,2名养老护理员分别获得2025年福建省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和优胜奖,三明市民政局获优秀组织奖。三是开展校企合作,与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合作共建“国德健康产业学院”,打造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基地,拓展“医养学教”融合资源,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化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持续完善以职业教育为核心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2025年12月、2026年4月,我市分两批积极动员本地14家养老机构参与“书记市长送岗留才进校园”招聘会和三明医科学院医学与护理系2026届毕业生招聘会,发布岗位需求71人,推动毕业生从“校门”直通“养老机构门”,实现人才精准输送。

(20)提升项目建设利用效益。

一是2026年4月16日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医养结合中心项目租赁经营方案,4月23日完成招标文件公开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示,计划4月底发布招标公告,依规启动招标程序。二是截至2026年4月25日泰宁县已有3个闲置骨灰楼投入使用,尤溪县寺庙建设的闲置骨灰楼已拆除;三元区、清流县、建宁县、泰宁县、尤溪县均已开展闲置骨灰楼堂专项核查,明确闲置原因,推出惠民政策、加强入户引导。

(21)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一是在行政管理中主动发现执法线索,我局于2026年1月立案查处某养老机构不规范提供服务行为。调查期间,该机构主动解决案涉老人后续问题并获得老人谅解,属于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自由裁量权不予行政处罚规定,按照柔性执法要求,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理。二是截至2026年4月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处罚立案9件。三是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实行线索双向移送,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累计移送殡葬领域线索68条,立案查处33人。深入学习宣传新《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开展分层分类全员培训和普法宣传,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已累计开展警示教育64次、法规培训63次,提升执法人员问题识别和执法能力。

(22)严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结合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对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问题开展全覆盖排查,发现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303条,督促98家养老机构按要求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23)严格执行涉教意识形态风险领域防范措施。

相关养老机构新的机构选址已列入当地用地规划,2025年3月4日批复,2025年4月14日入库,2025年5月14日自然资源部门给予规划用途说明此地块为社会福利用地,截至2026年4月25日,正在办理养老院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24)增强遵法守法底线意识。

一是市殡葬服务中心已于2026年2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殡葬管理条例》和收费政策学习,3月开展尊法守法培训,学习《价格法》和相关处罚规定。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时开展对服务公司的日常巡查,定期对服务公司提交的收费清单进行抽查,对治丧群众进行电话回访、满意度调查。三是2025年10月市局分管领导对殡葬中心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12月局党组对殡葬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党内警告处分。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5)指导县级民政部门科学制定惠民殡葬政策。

2026年4月7日下发工作提示,明确各县(市、区)需将早产儿等特殊对象纳入财政保障,扩大惠民服务覆盖面,同步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排查和政策宣传工作。

(26)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监督指导。

一是修订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办法》,压实层级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签字背书制度。整改以来,重要文稿、局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实现零差错;梳理年度省、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台账,细化分解“四领一促”考评指标,班子成员下沉一线检查督导8人次。二是被通报养老服务机构已于2025年6月由第三方公司承接运营,2025年度省对市养老服务领域绩效考核指标全省排名第六,实现进位。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福蕾行动计划”项目的监督指导,2025年“福蕾行动计划”项目共16个,与2024年相比,平均得分从73.46分提高至79.23分。

(27)严把财务审核关口。

一是2026年3月31日前,已对历史附件不全的授课费报销单据进行查缺补漏。二是落实《三明市民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实施细则》(明民〔2020〕66号),公费病人伙食费等常规性支出报销单据已根据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于2026年2月完成补签。三是3月3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相关制度,强化报销审核规范认知,杜绝附件缺失、无签名等问题,提升审核精准度。

(28)严格执行资金预算。

一是经与市财政局沟通,资产委托管理费无需纳入预算编制;经与市财政局沟通核实后,市福彩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资产收入不需要上缴财政。二是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县级困难群众托养费已于2025年12月全部使用,资金执行率100%;2024年度院民给养费剩余11.27万元,已于2024年底被市财政局收回,2025年重新安排市级配套资金;2026年4月15日前,对已下达的民政领域专项资金实行台账化登记,跟踪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9)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

一是市康复疗养院兴业银行开户证实书已于2025年11月找回。二是2025年2月三明市财政局明财债〔2025〕3号文件出台,1000万款项已上缴市财政局,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债权本息。经银行测算,实际利息差额为22500元。

(30)及时收取未收租金。

2024年1至12月到期租金已于2025年1月收取完成,2025年1至8月到期房租已于2025年12月收取完成,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5年2月13日、2025年12月23日上缴财政专户。

(31)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

一是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重新核实,对照相关资料全面核实工程量,委托具备资质的结算单位重新核算,确认多计工程款1.52万元,预计于2026年6月从工程质保金中予以扣除;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场所装修工程多支付工程款9007元,已于4月25日追缴至市民政局账户。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流程,明确审核责任、规范审核程序,加强施工、签证、结算各环节监管,明确责任人员,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6年3月24日,局主要领导对市康复疗养院负责人、时任养老服务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2)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

一是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沥青混凝土施工项目结算确认整改。已于2025年9月29日,在该项目《结算审核意见确认书》中完成补签字盖章。二是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总承包项目财评及结算送审整改。2026年1月30日成立市康复疗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市阿尔茨海默症康复中心)项目整改工作专班,专项推进该项目送审相关工作。2月2日,我局召开党组会,听取该项目送审情况汇报,对项目送审及运营工作作出部署。2月25日,项目整改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项目整改推进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安排。3月2日,我局发函施工单位,要求其加强对分公司的监督指导,于3月底前提供符合财审要求的项目送审材料。3月3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到我局专题调研项目整改推进情况。3月11日,我局领导再次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重申省委巡视发现的项目问题,要求施工方于3月底前提供符合送审条件的材料。3月,我局领导多次与市财政局对接沟通,并召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康复疗养院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座谈,梳理当前项目推进堵点难点,分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措施。同时,市康复疗养院多次与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沟通联系,督促其尽快提供符合送审要求的图纸及相关资料。截至2026年4月,项目已竣工验收、取得不动产权证,计划4月底发布招标公告,依规启动招标程序。市康复疗养院已按合同支付85%工程款,作为项目业主方的义务已履行到位。但因施工单位未按招标文件及EPC项目合同要求开展设计施工,导致工程建设费用超出合同价,其两次提交的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经第三方进行预算编制后,报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均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经多次督促,施工单位均表示难以提供相关送审资料,拟启动司法程序,届时我局将依法依规妥善应对。三是中心于2026年1月梳理三明富兴陵园城市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工期滞后原因,将依据财政部门审定的工期和施工合同条款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并于2026年2月向市财政部门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2026年3月已按市财政部门要求由施工方补齐相关资料。四是至项目竣工,实际已产生的设计及监理费远低于发改概算批复中的设计及监理费用,已将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围墙及大门、绿化景观、沥青砼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另行设计和监理产生额外设计费、监理费纳入项目总概算统筹管理。

(四)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3)严格落实党内基本制度。

一是流程机制全面落地。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会前研究”制度,2026年1至4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前均集体研究敲定活动主题、内容形式及实施流程,做到事前谋划、依规开展。二是主体责任压实落细。支部书记切实扛起主题党日活动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策划组织与落地执行,支委成员协同配合。2026年1至4月,每个支部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场。三是日常督查常态推进。机关党委已于4月17日召开支部党建工作联席会调阅各支部第一季度“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各支部已落实主题党日活动“会前研究”制度。四是推进基层减负增效。从严落实基层减负相关要求,自2024年起,机关党委不再与所属党支部签订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

(34)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开展谈心谈话。各支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委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会前谈心交流,坦诚沟通思想、交流工作短板、查摆自身不足、明晰改进方向,切实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凝聚合力的效果。二是规范谈心谈话记录。各支部认真做好谈心谈话记录,明确谈话时间、谈话人、谈话对象、谈话内容,实行谈话双方“双签字”背书制度,并由党支部书记对谈话记录进行逐一审核把关,有效杜绝“只谈不记、先谈后补”等问题。三是完善组织生活会记录。指定机关党支部各小组长作为会议记录人,准确记录2025年组织生活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议程、每位党员的发言要点、批评意见、会议决议等内容,并注明未参会人员情况,确保会议记录符合实际情况。

(35)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最新要求,全面吃透发展党员业务规范和流程标准,有效提升党务工作人员政策把控和实操履职能力。二是落实闭环管理。重新检查梳理发展党员档案,补充填写材料落款时间等,在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落实《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工作要求,把牢入党申请谈话、预备党员转正、入党宣誓等关键时间节点和程序要件,从严规范各环节步骤,杜绝程序倒置、逾期办理、事后补档等不规范问题。三是实行动态管控。指导各支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各党支部对每个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动态跟踪。截至2026年4月,机关支部针对1名入党积极分子,健全完善了发展党员台账并动态跟踪。四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已构建日常常态化监管与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机关党委于2026年4月17日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程序规范、材料管理、培养教育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6)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2026年4月16日局党组会上,党组书记亲自对局机关干部队伍现状进行分析研判,明确队伍力量充实的方向,同时今后将结合下属单位职数情况,优化科级干部队伍力量,做到老中青队伍比例合理。二是针对各下属事业单位情况,2026年3月10日制定了人才需求调查表,明确所需专业和要求。三是强化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其中2025年11月9日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面向婚姻家庭辅导员、社工、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业务培训;2026年4月10日面向局干部开展AI政务办公讲座,提升干部数字化素养水平。2026年3月17日至18日安排19名干部参与市卫健委组织的急救技能培训,2026年3月4日至4月3日安排1名干部到市委党校参加为期1个月的培训。

(37)充分做好干部选任前期筹备工作。

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共开展干部调整工作1次,在党组领导班子协商酝酿后,经通过市委组织部沟通同意,明确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再启动党组会议研究动议方案。

(38)加强干部基础信息管理。

对发现的3名干部考察纪实材料存在错误的,已于2026年3月3日重新更正。同时对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材料进行倒查核对,截至2026年4月25日,未发现类似的错误。

(39)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结合民政系统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敲响廉洁警钟。2025年第四季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召开的季度警示教育会,深刻剖析原因,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干净和担当的关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0)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2026年3月27日前局党办已组织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岗位和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查找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共更新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表19份,并对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无雷同问题。

(41)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质效。

一是多举措开展纪律教育。指导开展典型案例集中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在元旦春节等节日前推送廉洁自律提示、开展任职廉政谈话等形式,常态化纪律教育。截至2026年4月25日,集中通报典型案例2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56人次。二是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监督。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会同民政部门下沉一线督导检查,进一步排查梳理问题,截至2026年3月底,养老领域排查问题726条,移送线索35条,社会救助领域排查问题193条,移送线索59条。三是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名退休干部违规经商问题,指导开展谈心谈话,定期跟踪了解进度,督促落实整改。

三、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健全整改长效闭环机制。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动态管理台账,严格落实销号管理、定期回头看、常态督查核验制度,严防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紧盯长期整改任务持续发力。将整改举措固化为长效制度,融入民政履职各环节、全过程,以制度刚性约束保障整改常态长效。

(二)筑牢政治建设过硬根基。持续深学笃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党组织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从严抓实干部教育管理、作风锤炼与能力提升,锻造政治坚定、务实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推动上级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三)紧盯民生短板纠治顽疾。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健全民生资金监管、服务流程规范机制,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着力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筑牢民生领域廉政防线,以严实作风守牢民生底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41658;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市民政局(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mz@163.com。

 

 

                          中共三明市民政局党组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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