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市民政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红色文化遗存申报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民政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及部分项目单位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参加。
培训会上,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以《红色遗存认定简要》为题,图文并茂地向参会人员分享红色文化遗存认定的心得体会:一是遗存界定讲依据。要严格按照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进一步厘清红色文化遗存的概念、明确遗存保护目的意义,规范遗存调查认定程序,确保所申报的遗存真实合法有效。二是遗存要素勤分析。要综合分析遗存及周边环境、遗存与史志事件的匹配性、遗存的史料实证度及遗存的价值等要素,筛选出保存完整度较好、史实价值较高、周边空间与环境现状较佳、有利于发挥教育功能的申报点,做到“矮中挑高”。三是保护利用多考量。要坚持遗存修缮专业性、主体性、规范性、功能性原则,审慎使用修复材料,最大程度保持遗存的主体结构和建筑风格,做到“原址原貌,修旧如旧”,并科学设计布展,切实做到遗存活化利用。
会上,市民政局老区工作科负责人还通报了2024年新增非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申报及2025年红色文化遗存修缮项目申报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就下一步老区项目申报提出具体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