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惠民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扩大城乡低保对象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明溪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7月起,我县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为鼓励特困人员到敬老院集中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和床位使用率,集中供养标准在分散供养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倍。
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38元提高到640元;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为全自理974元/月、半护理1187元/月、全护理1400元/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为全自理1948元/月、半护理2374元/月、全护理2800元/月。
此次提标惠及全县在册的2392余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
明溪县民政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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