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为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近日永安市民政局、永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自 2022年4月1日起,永安市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08元/月提高到815元/月,同时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全自理1241元/月、半护理1513元/月、全护理1784元/月;集中供养全自理1490元/月、半护理1967元/月、全护理2498元/月。(永安市民政局 洪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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