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19-07-16 21:41

专项整治问题

主要整治措施

整治成效

补齐民生“短板”紧迫感不足

(一)在养老服务上补短板。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抓手,深化养老补短板专项行动,争取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持续将养老服务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养老服务工程包

 

(二)在社会救助上力推动。推动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差距逐步缩小,真正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进一步完善支出型贫困人口低保政策,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大力推广市区“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试点”经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

(三)在福利慈善上聚合力。支持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力量助力精准扶贫,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机制。巩固提升慈善超市建设,拓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和临时社会救助功能

(四)在专项管理上抓落实。继续推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经验,完善关爱服务体系,提升社会关爱保护能力。

(一)养老发展有速度。上半年,我市3个项目入围全国首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项目(全省仅3个地市5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000万元,省里配套1500万元,为全省设区市之最;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4个,农村幸福院80个,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3370万元。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引入社会力量连锁化运营,沙县等6个县与养老服务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或达成合作意向,乡镇敬老院在优先保障特困人员入住前提下,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敬老院床位平均使用率提高至53.6%,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社会救助有温度。一是不断完善救助体制。进一步落实低保“支出型”贫困政策,着重对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退保对象、近年申请未通过对象等5类重点群体进行排查,为2463名符合条件“支出型贫困”低保对象办理审核审批手续,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和小额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制度,提高临时救助资金的灵活性,上半年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5295人次、619.55万元,同比提高11%20%二是持续开展城市精准帮扶。总结完善两区城市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着重打造梅列区列东街道和三元区复兴堡街道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服务中心,积极整合政府和社会各项资源,在无缝对接和服务困难家庭上下功夫,提高精准帮扶服务水平和质量成效。上半年,两区共有城市困难家庭825人,投入各类帮扶资金310.5万元。三是积极关爱特殊弱势群体。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和临时避寒场所。半年来,全市站外救助21人次,护送来站接收60人次。借助多种方式开展寻亲工作,全市累计寻亲成功34人,护送返乡寻亲、走失等各类人员53人。

(三)福利慈善有力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上半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112.13万元,惠及7.11万人;下拨“8491国防工程”矽肺病补助资金196.79万元,落实市级配套39.35万元,受益对象达331人;逐步提高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定补标准,上半年发放生活定补135.4万元。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机构29家,聘用专职工作人员93名。争取资金190万元,推进“银龄港湾独居老人服务项目”、“心常在·爱相随”、“为爱护航、服务困境未成年人”等13个城乡“三社联动”试点项目。

(四)留守儿童工作有热度。一是打造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品牌。我市“345”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模式在全省民政工作会上作为典型经验向全省推广,即通过精准摸排、建档立卡、数据共享3步夯实工作基础,动态更新数据,掌握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基础情况;细化分类解决监护、落户、辍学、亲情联络等4种难题;采用层层挂包、爱心结对、社工服务、机构托护、个案化解等5种模式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二是完善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动态监管。贯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发挥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作用,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实时监控,完成“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落户、教育、监护情况等信息更新。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3856,全部落实监护责任。三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宣传。寒署假、六一节,通过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和我市留守儿童关爱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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