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1.负责老区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
2.协调办理革命遗址维护、老区认定和来信来访等老区事务;
3.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的优待管理工作;
4.拟订促进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
5.组织协调老区扶建工作;
6.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
7.负责老区发展和扶建情况统计分析;
8.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9.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服务记录工作,研究开发社工岗位。
咨询电话:824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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