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爱莲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5-10-30 00:00

明民党组201525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林爱莲同志任三明市康复疗养院专技人员,不再任三明市社会福利院专技人员。

              

中共三明市民政局党组

                 20151014


三明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1014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