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民党组〔2016〕30号
关于同意张晓凤等2位同志转正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张晓凤等2位同志2015年9月经市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现见习期满,培训考核合格。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明委办〔2008〕53号)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张晓凤、江云燕同志任三明市康复疗养院专技人员。
其任职后的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三明市民政局党组
2016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