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张晓凤等2位同志转正的通知
时间:2016-11-30 08:29

明民党组〔2016〕30号

关于同意张晓凤等2位同志转正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张晓凤等2位同志20159月经市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现见习期满,培训考核合格。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明委办〔200853号)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张晓凤、江云燕同志任三明市康复疗养院专技人员。

其任职后的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三明市民政局党组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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