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民党组〔2016〕34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老龄办:
经局党组研究,市委组织部同意:
肖嗣标同志任三明市康复疗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三明市康复疗养院副院长职务;
肖名合同志任三明市康复疗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奇志同志任三明市康复疗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秀珍同志任三明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三明市民政局党组
2016年12月12日
三明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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