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民党组〔2020〕14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市委组织部同意:
刘瑾瑜同志任三明市民政局老区工作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三明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三明市民政局党组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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