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民党组〔2024〕19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陈舒婷、刘肖璇、苏华桢、黄诗敏、邓洁、于丹丹等6位同志于2023年3月经市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现见习期满。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明委办〔2008〕53号)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陈舒婷、刘肖璇、苏华桢、黄诗敏、邓洁、于丹丹等6位同志按期转正,其中陈舒婷同志任三明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专技人员,刘肖璇同志任三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技人员,苏华桢、黄诗敏2位同志任三明市社会福利院专技人员,邓洁、于丹丹2位同志任三明市康复疗养院专技人员。
上述6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4年3月起算,任职后的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三明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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