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明市老龄办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smmzj 时间:2018-02-26 13:01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市老龄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宣传人口老龄化问题,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推动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老龄事业。推动和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老年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老年教育,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调查研究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开展老龄科学研究,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老龄工作。指导老年群众组织的工作。负责与市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做好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老龄办包括2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老龄办

财政预算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老龄办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老龄办工作部署,以服务发展和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以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为目标,全面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不断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调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实施;二是推进和完善老年人养老补贴政策;三是抓好“一法一例”贯彻落实;四是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五是深入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扎实做好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六是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支持基层老龄事业发展;五是加强老龄调研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市老龄办部门收入预算为107.64万元,比上年增加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交通补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相应的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6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7.64万元,比上年增加8.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5万元,公用支出6.44万元,老龄事业专项经费40万元,老年学会工作经费3万元,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7.64万元,比上年增加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交通补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相应的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80205老龄事务支出57.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7.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三)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2080205老龄事业专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专项费用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18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外老龄系统学习交流老龄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7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本单位20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老龄办

2018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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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专项绩效(PRO201711000022)2018年的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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