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并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2649万元,用于推进全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齐养老事业短板三年行动计划。
附件1:《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法的通知》(明民〔2018〕149号)
附件2:《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明民〔2018〕157号)
附件3:《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18〕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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