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三明市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2022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及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服务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406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请列入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二、长者食堂(助餐点)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奖补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2081006项“养老服务”科目。
三、为加强资金管理,请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9〕5号)相关要求,参照2022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见附件3)和补助你县(市、区)资金额度,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
3.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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