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和调整充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制定《2022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2日
2022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有效普及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以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健全普法责任制为保障,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照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主要内容,举办2022年“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
(二)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普法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宣传有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社区管理服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助力加强相关专项行政管理。
(三)加强行政类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重点,通过纳入会议部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内容、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等方式,大力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学习形式
(一)认真组织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之一,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每月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4个学时,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每年组织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至少组织1次法治讲座。重点是民政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二)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好民政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世界标准化宣传日”、“3.19社工宣传日”“9.15中华慈善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主要职能职责。二是纳入民政业务培训学习内容。在培训学习时,要有针对性地充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内容,特别是新的普法内容,使得参训者熟悉科室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在执法办案程序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四是抓好综治和信访工作。坚持行政调解机制,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接待、以案释法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组织执法等相关人员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文化生活相结合,鼓励和引导执法人员参与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民政法治文化建设。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六是强化社会普法。在巩固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运用户外LED显示屏、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实时更新。以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用好“智慧普法”平台,发挥好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的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政普法”,积极运用“学习强国”,积极做好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载体的日常普法,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要扩大民政法治宣传面,重点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LED广告屏、报刊和电梯物联网平台等宣传载体,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工作职能和各类相关政策等知识。
四、工作要求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要做好普法工作和落实普法计划: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履行民政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中。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抓好落实。要注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要坚持把学法与用法,以及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创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三)及时总结,迎接考核。在实施计划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普法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普法各项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已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绩效考评,请各相关科室和单位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材料,对照各自责任清单一一落实,主动将收集的有关普法宣传资料、图片、视频按时报送执法支队汇总备查。
附件:1.三明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三明市民政局2022年普法计划安排表
附件1
序号 |
普及的法律法规名称 |
普法对象 |
主要活动方式 |
时间进度 |
责任部门 |
联系人 |
1 |
《殡葬管理条例》 《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 |
祭扫群众 |
悬挂标语,发布祭扫公告,发放宣传资料 |
3月-4月 |
事务地名科 |
肖世龙 |
2 |
《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 《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 |
社会公众 |
悬挂标语,发布公告,发放宣传资料 |
5月 |
救助科 |
罗联嘉 |
3 |
《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
社会公众 |
悬挂标语,发放宣传 资料 |
9月 |
养老科 |
郑潇 |
4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
社会组织 负责人 |
举办培训班 |
5、10月各一期 |
社管办 |
曾焕平 |
5 |
《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 |
社会公众 |
悬挂标语 |
全年 |
老区社工科 |
孙招玉 |
三明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
社会公众 |
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期调研,送法下基层 |
10-12月 |
基层政权科 |
张必珍 |
7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办法》 《地名管理条例》 |
社会公众 |
悬挂标语,发放宣传 资料 |
12月 |
界线勘定中心 |
于永宁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社会公众 |
悬挂标语,发放宣传 资料 |
全年 |
儿童福利科 |
邓玲芳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 |
社会公众 慈善组织 |
举办慈善日活动 举办培训班 |
9月 |
慈善科 |
陈玮 |
10 |
《彩票管理条例》 |
社会公众 |
悬挂标语 |
全年 |
福彩中心 |
魏征明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社会公众 |
举办婚姻论坛 发放宣传资料 |
6月 |
婚登中心 |
谢秀珍 |
9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社会公众 |
悬挂标语,发放宣传 资料 |
全年 |
救助站 |
徐方圆 |
附件2
时间 |
普法内容 |
普法形式 |
责任科室(直属单位) |
普法对象 |
全年 |
结合重大公共事件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
1.结合“法律六进”,开展各类专题普法宣传, 2.利用例会、局公开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 3.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4.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
局机关党委 |
局全体干部及科室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
|
1月 |
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推广宣传合法社会查询渠道,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公示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改力度。 |
社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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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宣传《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大力宣传全市革命老区光荣传统,推动红色资源利用,加强红色文化建设,推动老区振兴发展 |
老区社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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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巩固提升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补齐养老短板,助力发展康养产业。 |
养老服务科 福利院 疗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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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利用微信、新媒体等平台倡导安全祭扫,健康祭奠。
|
事务地名科 殡葬服务中心 |
||
5月 |
开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对行政区划调整的理性认知,推动提升行政区划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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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勘定中心 |
6月 |
结合“6.18救助机构开放日”宣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1.结合“法律六进”,开展各类专题普法宣传, 2.利用例会、局公开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 3.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4.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
救助站 |
局全体干部及科室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 |
7月 |
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宣传。 |
低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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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切实维护儿童权益。 |
儿童福利科 福利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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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结合9.5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多样化开展慈善宣传,并将慈善宣传工作常态化,营造全民向善的浓厚氛围。 |
慈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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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拓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提升服务效能。 |
事务地名科 婚登中心 |
||
11月 |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
基层政权科 |
||
12月 |
结合“国际志愿者日”,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宣传,“3.19社工宣传日”开展社工政策法律法规及社工机构宣传;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
执法支队 (有关业务科室配合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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