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1-03-11 20:19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和调整充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制定《2021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民政局

      2021311

 

2021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全市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开局起步,以“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大力开展法治民政建设,扎实开展有效普及民政法律法规知识,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学习宣传重点,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领导干部和党员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学习会、“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学习宣传民政法律制度体系,大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加强行政类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依法行政和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四)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学习形式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推进之年,市局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思法、用法、悟法活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新格局。

(一)认真组织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之一,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每月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4个学时,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每年组织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至少组织1次法治讲座。重点是民政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二)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好民政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世界标准化宣传日”、“3.19社工宣传日”“9.15中华慈善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主要职能职责。二是纳入民政业务培训学习内容。在培训学习时,要有针对性地充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内容,特别是新的普法内容,使得参训者熟悉科室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利用行政执法检查、送达、告知、听证和处罚等程序,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中,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知法、用法和守法的理念。四是抓好综治和信访工作。坚持行政调解机制,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接待、以案释法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组织执法等相关人员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文化生活相结合,鼓励和引导执法人员参与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民政法治文化建设。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六是强化社会普法。在巩固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运用户外LED显示屏、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实时更新。以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用好智慧普法平台,发挥好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的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政普法”,积极做好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载体的日常普法,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要扩大民政法治宣传面,重点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LED广告屏、报刊和电梯物联网平台等宣传载体,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工作职能和各类相关政策等知识。

四、工作要求

2021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的第一年,要做好普法工作和落实普法计划: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履行民政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中。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抓好落实。要注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要坚持把学法与用法,以及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创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三)及时总结,迎接考核。在实施计划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普法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普法各项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已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绩效考评,请各相关科室和单位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材料,对照各自责任清单一一落实,主动将收集的有关普法宣传资料、图片、视频按时报送执法支队汇总备查。

 

附件:1.三明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三明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计划安排表


附件1

                               三明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及的法律法规名称

普法对象

主要活动方式

时间进度

责任部门

联系人

1

《殡葬管理条例》

《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

祭扫群众

悬挂标语,发布祭扫公告,发放宣传资料

3-4

事务地名科

邹崇炳

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

《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

 

社会公众

悬挂标语,发布公告,发放宣传资料

5

低保站

罗联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志愿服务条例》

社会公众

慈善组织

举办慈善日活动

举办培训班

9

慈善社工科

孙招玉

4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社会组织负责人

举办培训班

510月各一期

社管办

曾焕平

5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社会公众

发布公告

全年

养老服务科

徐方圆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社会公众

结合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期调研,送法下基层

10-12

基层政权科

张必珍

7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办法》

《地名管理条例》

社会公众

悬挂标语,发放宣传

资料

12

界线办

于永宁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社会公众

悬挂标语,发放宣传

资料

12

儿童福利科

邓玲芳

9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社会公众

悬挂标语,发放宣传

资料

全年

救助站

陈玮

10

《彩票管理条例》

社会公众

悬挂标语

全年

福彩中心

魏征明

11

《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

社会公众

悬挂标语

全年

老区工作科

刘瑾瑜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社会公众

举办婚姻论坛

发放宣传资料

6

婚登中心

林志红

 

附件2

三明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计划安排表

 

时间

普法内容

普法形式

责任科室(直属单位)

普法对象

全年

结合重大公共事件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结合“法律六进”,开展各类专题普法宣传,

2.利用例会、局公开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

3.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4.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局机关党委

局全体干部及科室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

 

1

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专栏模块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推广宣传合法社会查询渠道,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公示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

社管办

2

宣传《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大力宣传全市革命老区光荣传统,推动红色资源利用,加强红色文化建设,推动老区振兴发展

老区工作科

3

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巩固提升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补齐养老短板,助力发展康养产业。

养老服务科

福利院

疗养院

4

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在祭扫场所开展殡葬法律法规宣传。

 

事务地名科

殡葬服务中心

5

开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宣传,依法稳妥推进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界线办

6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拓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提升服务效能。

1.结合“法律六进”,开展各类专题普法宣传,

2.利用例会、局公开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

3.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4.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事务地名科

婚登中心

局全体干部及科室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

7

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各项政策宣传。

低保站

8

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切实维护儿童权益。

儿童福利科

福利院

9

结合“中华慈善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慈善法、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慈善社工科

10

结合“6.18救助机构开放日宣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救助站

11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总结提炼社区工作法,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基层政权科

12

结合“国际志愿者日”,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条例、社工政策法律法规及社工机构宣传;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执法支队

(有关业务科室配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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