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00MJB618352A
备案事项:社会团体负责人
卸任负责人
副会长
陈飞鹏、李鹏春、高清辉、吴阁墩、黄书城、张英主、邓瑞莲、陈福华、吴黄贵、帅文、王奇峰
监事长:林岚微
新增负责人
副会长:邱振国、吴水香、余庆昌、林岚微
监事长:温连建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1、将原《三明市新农人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八条(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修改为: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且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目录》中禁限用产品和添加行业禁止的产品等。
2、将原《三明市新农人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八条(五)四十五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涉农创业大学生(特别优秀的,条件适当放宽)。修改为;五十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涉农创业大学生(特别优秀的,条件适当放宽)。
3、将原《三明市新农人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有征信、涉黑涉恶、刑事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予以除名。修改为:第三章第十三条:会员第一次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目录》产品经相关部门查实通报的,在全体会员中给予通报警告处理;会员第二次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目录》产品的,给予除名。理事会成员第一次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目录》产品经相关部门查实通报的,在全体会员中给予通报警告处理;第二次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目录》产品的,予以降为会员处理。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有征信、涉黑涉恶、刑事犯罪等不良记录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4、将原《三明市新农人协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监事长等协会负责人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原则上为专职,由业务主管部门指派。修改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监事长等协会负责人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原则上为专职,由业务主管部门指派。
三明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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