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5-11-02 16:29

三明市民政局文件

明民管〔201534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

市政府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行政许可项目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市级社会团体: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明政〔201515号),我市对应闽政文〔2015239号文,取消了市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为确保市级社会团体登记工作顺利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局不再受理市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

  二、市级社会团体根据我局网站“三明市民政信息网”(网址:http://www.smmzj.gov.cn/)或“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smstbgg@163.com(密码:5177316)公示的办事指南,准备相关材料直接向我局申请成立登记。

  三、申请成立市级社会团体,有业务主管单位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必须出具审查同意批复文件。

  取消市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有关后续服务管理措施。联系人:罗志涛,联系电话:51773168238801

  

三明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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