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文件
明民管〔2015〕34号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
市政府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行政许可项目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市级社会团体: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明政〔2015〕15号),我市对应闽政文〔2015〕239号文,取消了市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为确保市级社会团体登记工作顺利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局不再受理市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
二、市级社会团体根据我局网站“三明市民政信息网”(网址:http://www.smmzj.gov.cn/)或“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smstbgg@163.com(密码:5177316)公示的办事指南,准备相关材料直接向我局申请成立登记。
三、申请成立市级社会团体,有业务主管单位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必须出具审查同意批复文件。
取消市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有关后续服务管理措施。联系人:罗志涛,联系电话:5177316、8238801。
三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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