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架构
一、协会设置及职责
(一)会长
1、领导协会工作,负责协会发展谋划和协会自身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2、负责衔接政府领导工作,贯彻政府领导指示;
3、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
4、检查、督促、指导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执行;
5、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协议、合同等;
6、主持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7、组织相关工作考核,并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
(二)副会长
1、协助会长做好协会的工作,并负责好各部门的工作;
2、会长因公缺勤时,由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
3、配合会长做好协会的自身建设。
(三)秘书长
1、全面负责协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2、协助会长完成相关工作,制订协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协会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
4、负责协会的会员发展和组织机构建设,指导会刊和网站工作;
5、审核批准协会的财务预结算和重要工作项目,增收节支;
6、协调各方关系,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四)综合部
1、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宣传、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工作;
3、负责志愿者登记管理工作;
4、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培训部
1、负责社会工作者登记办证和继续教育工作;
2、负责各类专题培训的计划和组织;
3、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社工部
1、负责一线社工日常管理;
2、负责社会工作项目策划和实施;
3、负责社会工作评估体系建设;
4、负责研究制定各类社会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介入标准化规程和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5、协助做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指导、督查、评估等工作;
6、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协会服务及职能
(一)注册登记服务:
为规范社工上岗的准入条件,可为社工进行注册登记,便于明确社工专业身份,并对服务进行有效监督。
(二)培训外展服务:
为提升社工服务水准,社协可为三明一线社工、督导人才、机构管理人员、党政干部等不同群体开展各种培训项目,并组织赴外地参访学习等。
(三)督导顾问服务:
为保证专业素质,社协统筹督导、顾问为三明社工及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并培养本土督导人才团队。
(四)维权规范服务:
为维护社工、机构及服务对象权益,社协可建立维权专线,及时协调、处理行业矛盾与纠纷,规范行业的有序发展。
(五)项目研发职能:
社协挖掘已成功实施的社工项目,以点带面进行全市推广,同时积极调研社工发展、社会需求新趋势、设计新社工项目为政府、机构提供参考。
(六)宣传推广职能:
三明市社工可通过统一标识、编印资料、制作宣传品、举办活动、联合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推广三明社会工作,增进社会各界的认知与认同。
(七)研究倡导职能:
社协可通过行业走访,问卷调查、行业交流会等方式,对行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建议报告,倡导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相关行业发展政策,解决行业问题。
(八)活动策划职能:
社协可策划开展社工论坛、社工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年度社工宣传周,社工运动会、社工联欢会等文娱活动,丰富三明社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与社会资源合作开展活动,推广社会工作,服务社会。
(九)资源链接职能:
社协整合政府部门、企业、基金会、公益组织等各种社会资源,形成资源对接平台,为三明社工行业注入活力与动力,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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