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警惕以办低保为名行骗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2-08-31 18:19
 2020年9月,刑事犯罪侦查局接到群众孙某报案,称其朋友周某诈骗连同其在内的18户居民共计61000元,请求公安机关帮助调查。接案后,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了解到,孙某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一直希望享受农村低保,由于未能达到相关标准,所以未能如愿。2017年初,孙某得知朋友周某能够通过托人“跑关系”办理低保,便找到周某,提出了其欲办理低保需求,周某一口答应,承诺半个月内就能让其享受低保,但必须按照办理农村低保2000元,城镇低保5000元的标准收取好处费,着急办理低保的孙某随即向周某支付了2000元。

  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孙某联系同样需要办理低保的亲戚、朋友共计17户,陆续向周某交了59000元好处费,用于办理低保。事情一拖便是三年,周某为孙某等人办理低保的事情始终没有得到回应。2019年底,孙某得知周某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奈曼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孙某才意识到被骗,多次向缓刑期间的周某索要钱款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由于该案时间跨度较大,涉及的18户居民居住地点分布于全旗七个苏木乡镇。为了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刑侦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兵分多路,对民政局、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同时对受害人进行逐一询问、核实、取证。今年10月中旬,奈曼旗公安局依法对周某进行传唤,讯问中,周某如实供述了其以办理低保为名,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其收取的6万余元好处费已全部挥霍一空。

警方提示:近年来,在农村,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留守的多是老年人。他们年龄较大,自身防范意识不强、辨识能力不足。基于此,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他们,巧设陷阱,专门对他们进行诈骗。

  为避免遭受财物损失,老年人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平时多读书、看报、看电视,了解国家政策,学习法律知识,掌握防骗技巧。另外,老年人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遇事不急于决策、不固执己见,多向亲友征求意见。遇到有人要求出钱时,老年人要多个心眼儿,莫轻易将钱拿出来、送出去,莫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交给他人。一旦被骗,一定要及时报警,便于警方有针对性地打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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