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关于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的相关提示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3-05-12 09: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备案的公开募捐活动必须符合本慈善组织的业务范围,项目策划前必须进行前期调研和科学论证,要准确把握受益对象的困难需求,雪中送炭,精准帮扶,取得实效,在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应有作用。

  二、为同一募捐目的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可以合并备案,每个活动的项目名称均需在“本公开募捐活动所支持的慈善项目”栏中载明。

  三、项目持续时间一般在一个年度以内,有特殊需要的,时间跨度一般不超过慈善组织本届任期时间。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四、“受益人(对象)”栏应明确受益对象类别、数量、地域分布、筛选标准等。

  五、“募得款物用途”栏需明确计划募款额度,所募款物支出使用的预算详细情况(包括慈善活动支出、筹资费用、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及款物发放形式、标准、受益人次等)。

  六、“合作方信息”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应明确合作协议签订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形式、主要内容、监督方姓名电话等。

  

 

三明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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