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出台养老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时间:2024-11-20 17:11

  近日,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了《明溪县养老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明民社〔2024〕25号),为全县养老机构科学规范管理档案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工作标准。

  《办法》共五章29条,包括总则、档案收集和整理、档案保管和利用、档案统计鉴定和销毁、养老机构业务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等内容。《办法》明确了养老机构业务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和依法依规管理的基本职责,民政部门和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办法》指出了养老机构档案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备档案工作必要的经费、人员、场地和设备等,为入住老人按“一人一号一档”的方式建立档案。《办法》对养老机构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鉴定和销毁等方面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有效保障了养老机构档案应收尽收、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依法利用。

  《办法》的出台,对于提高养老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和规范服务意识,保障养老机构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县民政部门将联合档案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养老机构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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