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市民政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三明市民政局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9日
三明市民政局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明委发〔2020〕1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为落实《关于印发三明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29号)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柔性执法的实施范围
柔性执法,是指在民政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民政行政管理和执法领域,通过单独或者综合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和行政回访等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督促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
二、柔性执法“三张清单”
详见附件1-4,民政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强制事项为四项,各事项是在行政处罚后进行行政强制,故无制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各县(市、区)民政局参照执行。开展行政柔性执法,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要通过开展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对违法行为查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实现柔性执法理念全面树立、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相对人和民政领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防止以罚代管,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推行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迟建斌 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李 明 市民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曾焕平 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费晏忠 事务地名科科长
邓玲芳 儿童福利科科长
郑 潇 养老服务科科长
陈 玮 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
林德奎 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中心副主任
刘 庆 市民政综合执法支队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民政局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在《清单》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四、柔性执法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柔性执法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全局性的工作,要高度重视柔性执法工作,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提升柔性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要积极配合,结合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密切工作协作。法制机构负责柔性执法工作的推动、组织、协调工作;业务科室负责柔性执法工作的具体实施,梳理细化本科室行政管理的各项柔性执法工作内容,总结本科室业务柔性执法的做法,落实柔性执法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工作,对县(市、区)局柔性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法律法规“立改废”,及时梳理新增行政处罚职权,逐步纳入清单,增强“柔性执法”的可操性。强化对柔性执法的监督、激励、考核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柔性执法监督树立先进典型,对在柔性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好的工作经验进行宣传交流,对优秀执法案例、先进单位进行通报,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柔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附件:1.三明市民政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三明市民政局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三明市民政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4.柔性执法统计报表
5.部分配套法律文书参考范本
附件1
三明市民政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处罚事项编码 |
不予处罚的情形 |
不予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1 |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
35040133-CF-003 |
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主动拆除违法殡葬设施,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
说服教育、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不予处罚,如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
2 |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处罚 |
35040133-CF-004 |
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对未销售的超标准墓穴主动予以整改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
说服教育、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不予处罚,如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柔性执法具体方法的一种或多种,也可以创新方式。
附件2
三明市民政局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处罚事项编码 |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1 |
对擅自设置地名标志的处罚 |
35040133-CF-011 |
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其违法行为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积极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
1.说服教育2、行政约谈3、行政告诫、4、行政回访;不予处罚,如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
2 |
对涂改、玷污、遮挡和擅自移动、拆除地名标志的处罚 |
35040133-CF-012 |
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其违法行为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积极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
1.说服教育2、行政约谈3、行政告诫、4、行政回访;不予处罚,如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柔性执法具体方法的一种或多种,也可以创新方式。
附件3
三明市民政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处罚事项编码 |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1 |
对募捐活动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处罚 |
35040033-CF-028 |
尚未造成后果,但积极配合整改完成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 |
1.说服教育2、行政约谈3、行政告诫、4、行政回访; |
2 |
对不依法出具捐赠票据、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情况的处罚 |
35040033-CF-023 |
尚未造成后果,但积极配合整改完成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 |
1.说服教育2、行政约谈3、行政告诫、4、行政回访;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柔性执法具体方法的一种或多种,也可以创新方式。
附件4
柔性执法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不予行政处罚(件) |
减轻行政处罚(件) |
从轻行政处罚(件) |
不予行政强制(件) |
说服教育 (件) |
劝导示范 (件) |
行政指导 (人次) |
行政奖励 (人次) |
行政和解 (件) |
行政建议 (人次) |
行政提示 (人次) |
行政约谈 (件) |
行政告诫(件) |
行政回访 (件) |
其他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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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所有事项的统计数量都应当具有实施该类柔性执法行为的文字记录。
2.请于7月4日、12月29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统计情况。
附件5
部分配套法律文书参考范本
一、行政指导意见书参考范本
XXX市(县、区)民政局
行政指导建议书
编号:
:
根据你(单位)所反映的情况,经研究,提出以下指导建议(主意、办法):
上述意见,供你(单位)参考。敬请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动,欢迎进一步向我们咨询。本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二、行政执法建议书参考范本
XXX市(县、区)民政局
行政执法建议书
编号 :
: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
。
鉴于上述事实,建议你(单位)
。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三、行政提示书参考范本
XXX市(县、区)民政局
行政执法提示书
编号:
: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信息数据分析,本机关发现你(单位) 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容易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
(法律法规名称、条款) 的规定。为避免发生同类违法违规现象而受到行政处罚,现提示你(单位)。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四、行政告诫书参考范本
XXX市(县、区)民政局
行政告诫书
编号:
:
本机关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你(单位)
,系轻微违法行为。
根据
(法律法规名称、条款)规定,现要求你(单位)在 前,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逾期不予纠正和整改,本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五、行政约谈通知书参考范本
XXX市(县、区)民政局
行政约谈通知书
编号:
:
本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行为: 。
为避免信息误差,防止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扩大,本机关认为有必要约请你(单位)进行交流沟通,厘清相关情况。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接本通知后,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当面交流沟通有关情况。如有不便,请于 年 月 日 时前与本机关联系。
请前往会谈人员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六、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登记表
XXX市(县、区)民政局
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登记表
编号:
企业名称 (或自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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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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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案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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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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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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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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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内容(回访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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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决定执行情况,违法行为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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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如未改正违法行为,应采取如下措施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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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内容(行政相对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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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廉洁执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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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法机关的建议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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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对象签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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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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